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4:5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0年度,扬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以税收法治统揽全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组织收入主业,在服务发展中强化财力保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通过深化税收共治、实施风险管理等措施,强化财力保障。1-11月共组织各项收入612.9亿元,同比下降6.1%;其中税收收入437.2亿元,同比下降3.3%;税收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236.3亿元,同比下降2.2%。
(二)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在“六稳”“六保”中发挥政策效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企一策、精准施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11月累计落实减税降费85.01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59.43亿元。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规范便民中激发市场活力。紧扣“2号文件”推出新一年“3075”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全省最佳办税体验区建设。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已实现96.7%涉税业务网上办理。加快构建“半小时”办税圈,开通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检查”要求。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2020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没有需要清理的政策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注重沟通、协调、酝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内容审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推进“三项制度”作为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全系统7月份推行到位。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局网站做好公示工作。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绝大部分涉税事项均通过金税三期等系统完成,执法事项均有完整的流程控制且有迹可循。通过省局音像管理平台,实现县区局音像记录数据集中在市局存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5%。
(二)全面落实各项执法规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三角“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清单》,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依托内控平台,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五个方面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二)认真开展内部监督。对三个县级局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及“三公”经费、会议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并按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主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审计等部门的执法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复议案件所涉及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法律依据、裁量考虑因素等内容均按照“说理式”文书要求,作出明确而规范的表述。审理中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见,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应有作用。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规范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区分一般事项和复杂事项处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市局和县级局信息公开年报按时对外公开。
(二)严格规范网站管理。结合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网站栏目设置、安全运维、技术保障等要求,切实加强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部署的网站宣传引导,把总局、省局的声音传到基层一线。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通过打造“1+1+3+N”全景式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融合“室内+户外”“线上+线下”“市区+县域”的普法模式,实现普法教育的全天候、全覆盖、沉浸式。第一个“1”指的是扬州税务公众号,即依托扬州税务公众号“微普法”专栏,向受众提供“随手点、随时看、随心学”的普法宣传教育服务。第二个“1”指的是位于江苏省智慧税务体验中心的纳税人学堂,即依托纳税人学堂吸引以青少年为主的市民参与互动式、体验式、延展式税收普法教育。“3”指的是东关街盐税文化旅游长廊、宋夹城税收普法长廊和京华城明月湖税收知识长廊等3个长廊,依托3个长廊针对不同人群进行精准普法,拓展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深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法治培训,每次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必须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的法治课程培训。在扬州大学举办了一期法制业务高级培训班。组织全体税务干部积极参与《民法典》答题活动、第三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活动。
(二)注重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加大税收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和招录力度,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税务公职律师人数达到24名,比去年增加11人。
(三)开展模拟法庭系列活动。活动共组织7场,所有场次的法官、原告、被告、书记员等角色均由系统内税务干部担任。模拟法庭的案件情况及争议焦点来自于真实案例。模拟法庭还从市局走进基层税务机关,走进人民法院的法庭。此外,邀请理论界、实务界专家担任点评嘉宾,增强活动的真实性。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采取集中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形式,将学法活动常态化。持续开展局长办公会20分钟学法活动,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2020年,扬州税务部门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未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三是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在“部门协同”上尚需形成更大合力。
2021年,扬州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紧紧围绕“2025年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目标,聚焦省局依法治税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突破口,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法治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