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对2020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及调整情况,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0年1月份洪泽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公示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