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税务局“四个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07 15:20访问次数:来源: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洪泽区税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做好防护物资采购、人员健康排查、办公场所管理、窗口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实际安排工作,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和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进入税务大楼办公区域。保持空气流通,采用工作群、视频、电话等信息交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会议等集体室内活动,定期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强化外来人员接待管理,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提醒佩戴口罩等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纳税人通过线上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发挥税企微信群、QQ群和“丁税宝”宣传作用,及时将上级各类规定明确告知纳税人;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维护稳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疫情工作期间,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自查信息日报制度,严格监控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是否发生感染和疑似病例,务必做到第一时间报告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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