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7 10:4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梁溪区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执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则》,树立法治理念,厚植法治氛围,大力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具有梁溪税务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全区税务工作形成“崇法守纪、执法规范、行权自律”的法治文化氛围,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系
1、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研究和解决依法治税的突出问题。2019年着重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及督察督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破产企业税收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以区局内部业务骨干为主体、吸收外部法律专家参与的专家顾问团队。
3、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绩效考核。构建税收法治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大依法治税考核力度,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区局考核工作的重点,将法治基础工作运行情况嵌入日常工作。对标法治基地考核要求,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察督办,不断完善考核办法。2019年区局被市级法治税务基地称号。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主业,税收任务圆满完成。梁溪区税务局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部署,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做实国家税收“减法”,做足经济动力“加法”,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通过加强征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为梁溪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2019年,全区入库税收收入95.38亿元,同比增长4.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4亿元,同比增长9.45%,增幅分别位居全市第二,圆满完成了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组织收入目标。
2、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建立完善“全覆盖宣传辅导、全环节咨询响应、全过程落实跟踪和全方位对标争取”的减税降费工作制度。组建“减税降费”宣讲师资团队,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全面推开政策宣讲,举办各类集中辅导200余场次,惠及纳税人71200余户,在地铁、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宣传展架65个,发放宣传资料63682份,短信、QQ、微信、电话语音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07260条,实现了减税降费宣传的全覆盖。梳理适用于区局辖管纳税人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52条,建立可享受企业清册,实施跟踪辅导,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落实。
3、创新驱动改革发展稳步推进。以创新理念推动税收执法、税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区局自主开发的“税云通”、“智税云”均获全市创新项目一等奖。围绕“市县局1+5新征管体系示范点建设操作要点(试行)”,完成五大类311项小类事项的内部职能切分,研究制定了7项工作机制,建立了欠税管理等6个征管高频事项工作规范,在全市率先搭建任务统筹平台,有力推动了各项征管工作提质增效。2019区局建筑业施工许可证登记进度由70.59%提升至86.79%,征收税款2.70亿元。强化开票、报税、申报等重点环节管理,圆满完成全区1.9万余户纳税人的防伪税控升级工作。多措并举实现社保费无感划转,全年累计征缴社保费70.77亿元,征缴率达到99.87%,辅导和督促4.4万余户企业完成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落实个税新政,采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01228人次。开展风险应对复审案卷70户次,整改问题12个,区局依法行政不断向纵深发展。
4、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携手联通公司研发“税云通”智能语音机器人,优化税云通语音机器人逻辑256处,话术迭代65次,为近10万人次提供政策宣传和涉税提醒服务。借助物联网大会契机,联合梁溪区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召开“物联你我,科创未来”主题活动,必创传感、中科怡海等20家重点物联网企业出席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区内物联网企业的影响力,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助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以办税服务厅进驻梁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高标准推行“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制度,全年办理即办注销5748户,占全部注销户数的76.44%,新办套餐线上办理率100%,有力推动了税务工作与地方政务服务的融合,在地方党政部门和纳税人心目中树立起梁溪税务的崭新形象。
三、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细化落实税务执法方式。抓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同时,梳理相关文件要求和事项内容,刊印了《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工作手册》,供全局干部日常学习贯彻。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部署,执法规范程度明显提升。
2、强化自由裁量管理。以《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依据,对区局行政处罚任务流程进行抽查复核,同时开展2019年度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全区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新提升。
3、深化税务证明事项清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要求,国税总局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立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2018-2019年先后3次取消58项税务证明,我局均已严格执行到位。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入推进督查内审。努力提升督查内审工作的精准度和预警性,进一步彰显在全局工作中的支持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围绕全年工作重点,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税收执法督查项目,着重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及其他高风险领域税收管理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并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有效防控内部风险。
2、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开展内控工作。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通过“税收执法与过错追究系统子系统”的日常过错预警,及时追查纠正整改,已完成平台全部核查推送任务。
3、严肃执纪问责。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扫黑除恶和干部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严格问题线索管理, 落实信访调查核实工作规范,积极强化执纪审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4、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上报市局部门。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五、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制专题培训纳入税务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2019年,在江南大学分两批次组织区局全体干部开展梁溪区税务局三项制度执法规范专项业务培训。
2、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在编税务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实行100%持证执法。对新录用的公务员集中参加市局岗前培训,并组织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
3、加强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建设。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法制股,负责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整合法规与督审职能,抽调骨干组成法制专业化团队,加强法制条线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内外法律顾问团队,加强法律顾问与法制机构工作衔接,持续提供稳固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决策建议等法制保障。
六、2020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导向,以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为工作主题,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做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税收执法方式,夯实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努力实现“魅力梁溪、创新梁溪”的目标建设。
梁溪区税务局将在依法治税上下功夫,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市局要求,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体现在税收执法全过程。加强执法监督制约,加大督查内审、执法督查、强化对税收执法、涉税审批等事项的执法监督和“三重一大”事项的行政监察,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有效化解征纳双方的争议和矛盾,持续不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努力实现纳税人满意全社会满意的目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