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09:4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经省政府同意,3月2日,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明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质效,推进疫情期间 “非接触式”线上业务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开发了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线上申请功能,可在电子税务局实现线上办理申请和审批结果查询,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界面,点击“我要办税”,登录企业用户账号。
2.在右上角的搜索框输入“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也可模糊输入,点击“搜索”查询。
3.进入功能页面点击“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表”事项。
4.通过“模板下载”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填报后进入表单页面上传相应的附件,非必报项目根据各地具体政策要求上传,点击“保存”,保存为草稿,再点击“提交”发起申请流程。
5.提交后,税务机关就可以在后台看缴费人的申请信息资料了。(线下审批流程需等待5个工作日)后台看缴费人的申请信息资料了。(线下审批流程需等待5个工作日)
6.5个工作日后,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互动中心>我的消息>提示提醒”就可以查看审批结果。
为了最大程度方便、服务缴费人,部分地区也开发了本地的线上受理渠道或者由人社部门受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具体受理部门和办理流程按当地规定执行,可咨询当地税务12366、人社12333热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