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3-23 17:08 | 来源: 高邮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我局在总局、省局和扬州市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坚持以税收法治统揽全局工作,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分解表》,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依法治税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徐志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门小组各司其责,实现对我局各项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法制监督。强化依法治税绩效考核,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
(二) 坚持依法征税,落实减税降费。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加强税收分析,深入挖潜增收,2019年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83.89亿元,同比增长7.19%。其中税收收入55.79亿元,同比下降2.89%;社保费收入26.09亿元,同比增长39.08%;其他基金费收入2.0亿元,同比下降2%。税收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9亿元,同比下降2.54%,稳定的税费收入有力地保障了社会民生事业的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达9.11亿元,其中: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配套设施减税降费5.19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1.19亿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减税1.09亿元, 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减免社保费6228万元。
(三)依法推进新征管体制改革。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和扬州市局决策部署,坚持将规范统一岗责、事项、流程、规程作为第一要务,把征收管理所有税费置于统一的征管体系框架之中。我局顺利完成了国地税征管系统的合并、管户对照清理、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个人所得税系统运行等重大基础性工作,为实施新征管体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分类分级的管理要求,上下层级之间、各级各部门之间,一律严格遵循全省《征管岗责清单》、《征管业务工作规程》统一的体制机制安排,实现机构和业务管理相统一。研究制定出台落实省局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具体工作指引》,明确重点推进任务,切实把转方式作为细化落实新征管体系的实际行动抓细抓实。明确工作安排、人力配备、职责分工,制定组织领导、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管理、法制事务、内部事务、信息化建设等7大类25项落实新征管体系建设的具体配套制度。
二、简化税收工作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办税流程。2019年,我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减税降费为主题,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一是持续改进服务方式,多措并举提高政府服务质量。通过电子税务局签订扣税协议、自动匹配适用申报表、申报数据自动生成,实现所有税费的“一网、一页面、一次申报、一次缴款”,税款自动计算扣除。提供16类涉税信息的在线查询。二是继续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便民办税力度,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税务总局决定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三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在办税厅设立减税降费专窗、优惠政策咨询服务专岗。优化“一分钟办税”,将简易涉税事项纳入一分钟办理范围。持续优化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实现了90%以上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转变税收执法方式,防范税收风险。一是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排查工作。2019年对省局和扬州市局下发的两批疑点数据全部排查,认真排查每一笔操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疑点,整理了大量的排查资料,并做好总结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增值税税收风险的管理水平。二是风险应对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做好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风险管理“六室”使用、线上集体审议推广、电子账册采集、风险管理支持、网上风险应对等六项工作,2019年共完成风险应对任务290户,及时解除了纳税人的风险预警,圆满完成上级局下达的风险应对成效目标。三是加强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管理,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沟通,就税收政策的适用和税收征管措施进行有效对接。2019年,我局对7户破产企业申报破产债权,共计申报税款和社保债权148.82万元,滞纳金37.88万元,合计186.71万元,实现入库税金及滞纳金79.53万元。
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9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其次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与之相抵触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相关部门。
(二)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规范执法。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于2019年6月底印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三项制度的宣传培训。面向全体税务人员,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专题培训,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背景、重要意义、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展开培训。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均出示税务检查证等税收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做好说明工作。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公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情况等事中执法事项。依法公布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依法公开税收个案批复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发布欠税公告。2019年,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和办公区域公示执法人员272人,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149条,公示行政处罚结果468条,税收强制执行64户次。三是逐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以来,我局除了继续做好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外,在市局已经设置约谈室的基础上,在各属地税源管理分局设置了约谈室,购置了音视频相关监控材料,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就近开展约谈工作、办理涉税业务,也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我局还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实施法制审核,确保了重大执法行为依法实施。
(二)依法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按照税务总局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核,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行政裁量权运用是否合理和法律适用是否适当等内容。2019年1-12月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审核68户次。
(三)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卷宗管理工作。我局按照行政执法卷宗管理要求,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日常评查,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就具体情况逐一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四)依法化解征纳争议和矛盾。一是规范纳税服务投诉,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健全纳服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一整套流程的处理机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今年共受理12366涉税举报投诉135起,12345政务网投诉32起,纳税人上门投诉7起,纳税投诉办结率、回复率、投诉人满意率均为100%。二是积极主动化解征纳矛盾。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避免征纳矛盾激化,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严格执法督察,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力度。2019年,通过上级下发疑点及外部导入数据的形式,组织开展执法疑点数据核查和执法督察自查工作并做好整改工作。积极配合省局、扬州市局对我局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对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做好事实确认、陈述申辩及征求意见反馈等工作。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对责任人员进行9人次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开展学法遵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水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一)重视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采取集中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形式,将局务会议学法活动常态化,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开展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6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按照该文件要求,2019年,领导法制学习内容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耕地占用税法》、《公务员法》、《外商投资法》、《车船税法》、《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利用专题讲座、培训班、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我局明确规定每次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必须要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的法制课程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局、扬州市局组织的税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税收法制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等业务培训。此外,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平台,动员全体干部在网站上进行法律知识学习。6月,全体干部参加了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依法行政相关课程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江苏省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每年4月税法宣传月和12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依托12366和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涉税信息月报》等税法宣传平台,宣传最新税法知识、税收政策和办税信息。统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对外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推进实名制办税,推行诚信纳税承诺制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积极开展宣传辅导。通过短信、微信等线上平台向纳税人推送各类新政、办税提醒24万余条,累计放发减税降费宣传资料14万份,举办38场纳税人集中培训,召开各类纳税人座谈会9场,发放纳税人涉税需求问卷调查1220份。组织开展“税法进校园”、“便民办税春风动 减税降费骑行送”、“减税降费与您相约花海”、“税收助力界首经贸节”等活动,持续释放减税降费宣传效应。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