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1:06访问次数:来源: 天宁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的重要之年,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在常州市税务局和天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抓住国地税合并后的重要机遇,推动税务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工作

(一)围绕依法履职,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税收法治工作,开展会前学法,审议通过多个法治工作议题。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重点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减税降费工作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小微企业优惠、增值税降率等新法新政开展广泛的辅导和宣传,组建税法宣传团队,采取现场培训、主题税宣、上门送政策、新媒体推送、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精准辅导,累计辅导纳税人1.85万人次。保障减税降费退税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应享尽享的要求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全区累计新增减免税费13.31亿元,减免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为15.6%。

3.依法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一是精简办税资料,认真落实2018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和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要求,分别取消20项、25项税务证明事项,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的资料一律不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优化服务举措,认真落实市税务局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设立注销、减税降费、个税咨询等多个专窗;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纳税人办税“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推行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优化窗口设置、出台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办税体验。

4.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税收收入情况,加大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重点关注政府平台企业税收情况。对地方六税占地方级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自查,加强对申报期后大额入库税款的监控,避免提前征收税款、虚收空转等问题的发生。2019年天宁区税务部门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8.83亿元,同比下降3%,其中组织税收收入85.75亿元,同比下降3.2%;非税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税收组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36亿元,同比增长6.2%,首次迈上50亿元新台阶。

(二)围绕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法制基础建设工作

1.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国地税合并之初通过了《天宁区税务局重大案件(涉税事项)集体审议制度(试行)》,成立全体局领导、各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集体审议小组,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件、重大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其他重大特殊涉税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全年审议案件26户次,涉及补退税金额1.45亿元,集体审议很好的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2.落实政策执行反馈机制。一是每个季度向市局法制部门反馈当季政策执行情况,今年注重收集减税降费落实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各类问题,全年收集减税降费疑难问题15个,通过税种管理条线直接解决的11个,通过市局法制科向上级反映的问题4个。二是对基层税务局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上级税务机关进行政策确定性请示,上级机关通过重要税收业务问题局长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解决,形成了良好的上下级政策执行反馈交流机制。

3.与法院建立沟通衔接机制。积极与法院沟通,在破产债权申报、社保费强制执行等方面开展合作。我局与天宁区人民法院、新北区人民法院多次对接社保费强制执行,全年完成2户企业的社保费强制执行,2户企业执行终结进入破产程序。

(三)围绕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执行《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对纳税人非正常户解除、丢失发票、未按规定申报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严格落实首违免罚。我局实施税务行政处罚1009户次,罚款总金额51.3万元。

2.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要求,逐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税务机关职能、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最高开票限额百万以上行政许可、个体户定期定额等事项在市局外网进行公示,对办税服务指南、办税业务流程等事项在办税大厅进行公示。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金三系统、江苏税务数据情报管理系统是税务征收管理的主要系统,对税务执法的全部流程进行了合理的设置,每个环节在系统中都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件、重大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其他重大(特殊)涉税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全年审议案件26户次。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年初制定了《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年度法治任务进行了明确,将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年中开展执法规范检查,发现问题8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对减税降费工作开展多轮自查自纠,按要求开展了多轮执法疑点核实,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督的质效和行政执法的能力。

(四)围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和能力

1.加强税务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印发《天宁区税务局2019年学法计划》,分级分类确定学习内容,将学习对象分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一般干部职工6类学法主体,推荐60余部法律法规供不同层次的主体学习。在各级各类培训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学法的频次,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

2.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我局已有公职律师2人,4人正在申请公职律师。我局在已有法律人才和外聘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组建了天宁区税务局法律支持团队,法律支持团队由2名外聘法律顾问、5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组成,为我局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重大执法决定、民事合同签订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

3、清理换发税收执法证件。根据上级换发税务检查证的要求,针对合并后机构和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与管理,对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重新统计,换发新的税务检查证。我局目前实有在编人员158名,换发税务检查证119本,执法证件持有率为75.32%,执法岗位持证比例达到100%。

4、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在年轻干部中积极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考,学用结合的原则,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考试,为报考人员购买考试书籍和相关课件。全年有5名干部报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名干部全科通过考试,通过率为60%。目前我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为9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占比5.69%,在常州市税务系统位居前列。

二、法治税务建设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天宁区税务局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依法治税的组织领导

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法。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省局市局权责清单和征管职责清单,以“两个清单”的实施保障权责法定,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我局推行到位。

(三)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按照案件性质和查补税款等标准划分类别,分别适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同时注重审理质量效率,强化案件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规范执法行为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法律顾问团队能力建设,发挥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支持和把关作用。建立内外法律顾问、税务公职律师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内外法律团队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发挥相关人才的专业优势。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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