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1:04 | 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始终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治税思想,始终坚守依法行政 “生命线”,不断推动税收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就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收,全力完成收入目标。面对减税降费、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形势,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防范组织收入风险,同时紧扣收入目标,全力以赴挖掘税源。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深化年入库税收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预测平台应用,提升收入管理前瞻性和主动性。强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管理,推出创新举措,大力挖掘税源;推动社保费平稳划转,建立分局、乡镇、社区(村)、银行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社保运维团队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全年组织税费收入129.5亿元,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聚焦减税降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一是内外并举,多形式宣传辅导。开展多轮次全员政策培训,分批开展专题培训,传达减税降费精神及政策措施。举办纳税人培训35场次,培训纳税人7.5万户次;利用税企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推送政策6万余条;设置特服号专席和办税厅专岗,负责线上线下解答辅导。二是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设立导税台和专用窗口,开辟减税降费专区,落实优化流程、提速申报、精简资料等举措,方便纳税人;强化社会协作,发挥委托代征点作用,确保退税“全覆盖”。三是跟踪问效,积极反馈问题建议。选取20户小规模纳税人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收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典型问题;组织退税专项组及时处理,确保落实退税(费)工作要求,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全年邗江区累计减税1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亿元。
三是深化便民办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加强宣传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利用大屏、展板、纸质资料等开展减税降费等政策宣传,先后组织数十场税收政策讲座;与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合作,利用QQ群、微信群、短信等推送各项税收政策。二是提升团队素质。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纳税服务团队,制定青年培养计划,加速培养一线纳税服务年轻干部,推出“每日一题,每周一练,每季一测”,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团队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纳税服务。开展“属地化纳税服务”,各属地分局、所通过电话、上门辅导、小班教学等形式,开展对辖区内纳税人的辅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要求,开展办税厅标准化建设,设置专席专岗,做好对办税厅纳税人问题解答和辅导;落实“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等清单,目前全区新办企业办理涉税时间降低至1.2个小时,一般注销税务登记时长减至1.83天,出口退税(二、三类企业)平均用时压缩至2个工作日,关键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全市税务系统率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以及系列配套制度,建立“三项制度”联络员制度,完成音像设备配置和操作培训,加强内外部宣传和督查督办,提升认识,营造氛围,确保落实。做法在市局“三项制度”推进会上交流。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出台政策确定性管理操作办法,规范政策解读,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等。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工作规则》等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加强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二是建立法制事务统筹管理机制,所有税收法制事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由法制股统一集中管理,各类税收执法的程序规范由法制股扎口监管。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择优选取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税务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在重大涉税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依法治税提供组织保障。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公务员日常学法等制度,为依法治税提供制度保障。积极落实税收政策,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降率等政策的落实。二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税收保全和行政征收等执法决定在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2019年共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3165件,变更纳税定额核准行政许可64户次,办理行政处罚2699件,同时做到审批不越权、不超时。对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做好备案备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税收执法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内控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机关各股室和分局配备1名专职内控工作人员,形成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内控责任体系和链条。二是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在做好年度综合执法督察、减税降费、成品油专项督察的同时,常态化开展注销登记、股权转让、发票增版增量等事项的督察,并根据督察结果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相关职能部门推送管理建议。三是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执法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防控,落实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违法行为“一案双查”,防范和打击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税企争议前置处理机制,在税企争议发生时,由法制股牵头,通过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共同对税企争议事项进行磋商,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听取企业和第三方意见,以化解争议,防范风险。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如实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对须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厅、省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健全领导学法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月开展局领导局长办公会前集体学法活动。二是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确保税务干部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春风行”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团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等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邗江青年说法治”主题竞赛活动,并取得佳绩。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系统内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人员参加法律提升培训班、旁听庭审现场、给局领导讲法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今年全局有2名同志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凡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凡进行执法活动的,必须先亮证后执法。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股,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与其他税收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一)推行“三项制度”才刚刚起步,有些工作还不够规范。受传统思维模式和工作习惯的影响,少部分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具体内容认知度不高,对推行全过程记录特别是音像记录存在畏难情绪。
(二)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够,执法不规范,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不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升法治水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公务员日常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旁听庭审现场、举办“以案释法”讲座、开展执法案件评比等活动,增强全员法治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机关及分局办公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或宣传长廊,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等活动,积极参与区法宣办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依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以及事项清单、工作指引的要求,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全面推行到位。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公示及时性、全过程记录规范性、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的动态监控和督查,另一方面,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列入绩效考评,按季评估检查推行情况,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落地落实,最终实现“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的常态和长效。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