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0:33 | 来源:海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海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海安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同时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二是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市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委成员是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参加,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2019年税收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科学设置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四是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制定计划、细化内容、明确方式开展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认真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坚持组织收入、机构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协同推进,全市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贯彻税制改革措施,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深入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努力让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积极落实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大财税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调整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新举措,扎实细致做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地实施准备工作,扎实细致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确保新老税制平稳过渡,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各项减税措施以及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民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发展、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通过深入辅导、简化流程、强化管理,确保改革红利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努力降低纳税人税费负担。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立足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进一步回应和满足广大纳税人对税收秩序和税收环境的期待,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税收负担更轻,报送资料更少,办税流程更简,办税时间更短,办税手段更优,服务层次更深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目标,推出23项办税便利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举措。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着力改进纳税服务,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一是不断简化办税程序,“面对面”一次办结。精简压缩办税资料。实现行政处罚事项责令限改、告知、通知、决定等各类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实现首违不罚、简易处罚网上自助办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实行简易注销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提供“承诺制”容缺即办服务,一般注销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二是积极推广线上服务,“网连网”创新便民。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大力推广新版电子税务局,做好前期宣传、操作引导,统一操作标准。优化自助终端布局。增加自助办税终端的投放,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宜,打造纳税人身边的税务局。三是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心贴心”服务保障。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充分运用纳税人学堂等载体,专门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政策辅导。开展企业调研走访。深入企业广泛收集涉税诉求,推动税收管理和服务朝着更贴近企业需求、更顺应企业关切的方向不断优化升级。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破产涉税议事协调机构建设。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涉税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通中发〔2019〕52号),加强税收保障工作,我局与海安市人民法院共同设立了海安市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涉税事务协调工作小组,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梳理破产涉税主要问题,畅通破产企业退出渠道,为推动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今年我局对5户破产企业依法按规定申报了税收债权,累计协助9起司法拍卖资产办理有关涉税手续,及时入库资产处置所涉税费,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
2.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我局制定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方案》,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应对机制。一是扎口和统筹应对任务管理,将省市局下发的任务、自主分析识别产生的任务、外部门转办交办任务、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的任务、纳税服务相关的后续风险应对任务均统一扎口管理,由税收风险管理股进行分析筛选、任务整合,按照任务分配规则制作任务分配预案,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进行下发,杜绝机外开展风险应对。二是规范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规则。任务分配原则上按风险纳税人所在分局进行应对任务分配,同时兼顾分局之间力量的不平衡,在分局之间进行任务微调。三是开发“应对任务管理平台”,加强应对任务管理过程。实现了任务所属分局、应对人员、当前状态、应对策略、应对成效等任务整体状况实时查询,同时实现了对任务发起时间、任务结案时间、任务完成期限、任务所处环节等过程控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行政决策制度,将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推进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推行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事项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并细化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基准的规定,对常见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做到同案同办、同案同罚。统筹开展税务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和减少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让纳税人用心创业、安心营商、放心经商。
2.实现税收执法“一把尺”。海安市税务局挂牌后,迅速组织人员,集中精力,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方面着手,及时梳理和消除原国税、地税业务差异,进一步整合、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全面实现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尺度”,有效规范了征管流程,提升了执法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3.规范行政审批信用公示。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局税收职责清单及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强化了对审批事项办理的监督,法制部门、纳税服务部门主动与市信用办、审改办等保持密切联系沟通,积极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确保审批时限“零超时”,保障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
4.税收执法案卷评审质效再提升。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初步到位后,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税收执法案卷类型。根据不同的税收执法行为分门别类地制定统一规范的税收执法案卷组卷标准,常态化地开展税收法案卷评审工作,以税收执法案卷评审的规范化进一步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通过案卷评审,我局整体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召开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会、局务会以及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压实“两个责任”。逐级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专项检查和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 强化内控管理。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重点,以提高内部控制和监督质效为要求,分析内控平台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4月份合并以后的内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正常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促进税务干部安全履职,宽容税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4.监督促进减税优惠政策落地。我局根据上级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督查的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根据苏税发〔2019〕15号和苏税办发〔2019〕7号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海安实际,研究细化制定本土化的《落实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分工安排》,明确了工作职责,有力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和减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注重问题收集和解决;按季听取汇报,及时督察督办,从政策执行、措施落实、管理服务等方面,精准指引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让企业吃上敢创业、能发展的“定心丸”,助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监督,紧盯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没有发生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优质高效办好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特别是在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对纳税人申请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认真审查,公正处理。同时,创新复议案件处理模式,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税争议。
2.加强信访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压实压细工作职责,畅通意见建议渠道,坚持开展局领导接访日活动,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以法制培训增强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制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用法治理念、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全面梳理了税收法制应知应会及学法内容,制定分阶段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确定了干部学法的三个专题内容,就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普通税务干部、法制专业人员四个层级类别人员的学法进行了制度化的安排。三是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专题教育活动,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彰显“法治”这一根植于海安人血液的优秀特质,定期邀请检察院、纪委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深入剖析各级别不同岗位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贪腐的税务系统典型案例。
2.以法治服务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与司法局、文广新局、科技局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借助和利用各级各类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将对纳税人的法制宣传,主动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税法七进”活动。二是联合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专设税法宣传服务栏。在分局设置了固定的“税法宣传服务长廊”,成立了志愿服务小组,广泛开展了“千名税干进万企、减税降费送春风”专题走帮服活动、服务企业科技行活动。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组织税收法治宣讲,积极参与政府法治热线等活动,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服务,提升全民参与度,打造全社会参与税法宣传新格局,促使人人了解税法、人人遵守税法,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是法制部门与纳税服务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税法进校园、进课堂等青少年税法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意识。
3.加强专业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健全税收法律政策人才库、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多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强化对公职律师的统筹管理,统一调配公职律师力量,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另一方面,完善税收法律顾问工作。在聘请内部法律人员和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发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依法行政建设的促进作用,政府采购、重案审理、行政处分等各项行政行为在事前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有效加强风险防控。
4.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加快新录用人员成长进程,提升税务系统公务员的执法知识和水平,确保税务人员具备基本税收执法知识和技能。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海安市税务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及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多,税务干部的知识更新和储备需要不断加强;执法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等等。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推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做好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考法述法,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良好氛围。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确保小组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系统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决策与执行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着力筑牢税收法治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七五”普法实施。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备案审查和开展清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积极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税务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有机衔接。落实地方法治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司法局等部门支持,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着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减证便民”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推行,确保将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执法事项、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推动税收执法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抓好重大涉税风险应对集体合议、执法案卷评审,降低执法决策风险。大力抓好法律救济,妥善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减少执法争议。
(四)着力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今年我局已经按照省市局的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开展了自查自纠。接下来,将从“治标”转向“治本”。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已经查出的风险疑点和问题线索,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对查实的问题,动真碰硬,绝不姑息。同时,做好分析研究,对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管理上存在的盲区,立足长效,查漏补缺,固化整治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着力强化综合税政管理。积极服务好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继续做好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文件会办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积极承接参与专题税收问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评估政策合理性、实效性、科学性,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提供参考。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海安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持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以优异成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