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3-30 15:01 |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党委和镇江市京口区委、京口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依法治税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围绕组织收入中心,严守依法组织收入的底线和红线,坚决遏制提前征税、延缓征税、违规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京口区税务局全年共组织收入78.6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12%;其中,税收收入53.96亿元,非税收入24.64亿元。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处理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与落实减税降费的关系,既保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又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召开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先后6次向区委、区政府、区纪监委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及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一是推进“1+5”税收征管体系,把征收管理的所有税费都纳入征管体系中,严格遵循省局《税收征管职责清单》和《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实现机构和业务管理的统一。二是加强税收监管。加强发票风险排查和“黑名单”比对,建立内部前后台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后台各业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的发票风险信息传递,加强增值税发票增量、增限额的核查力度,形成风险防控闭环。严格落实异常凭证管理,依据《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全年累计处理2335条异地发票协查任务,发出委托异地核查函12份,委托异地协查发票355份。三是强化风险应对,累计下发风险应对任务121户次,直接入库税款482.5万元,调减亏损17424万元,总成效4835.6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2019年,京口区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及时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贴近纳税人、缴费人和具体执行政策措施的优势,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主动反馈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全年共报送《政策执行情况简报》4篇,对各类税费政策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成立工作小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京口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年终进行述职述法报告,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统筹作用。
(二)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由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征管、纳服、纪检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加强对重大涉税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集体讨论制度,推进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京口区税务局《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等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税收政策建议、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依规提交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决定,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策情况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规范执法。为规范税务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在全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5个基层执法部门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目前已配备记录仪7台,主要应用于实地核查或税务约谈,实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去年共累计形成59条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随意执法、以税谋私等行为,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公正执法。一是统一办税服务厅简易处罚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首违不罚”及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二是严格遵循《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三)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确保文明执法。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禁止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坚决禁止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行为,确保文明执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健全党建机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的党建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二是加大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和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配合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企业等信息,畅通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二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区纪监委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接收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认真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
(三)严格执纪问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按日查看违法过错清册,并做好责任认定、陈述申辩和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积极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投诉管理制度,拓宽救济渠道。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区局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纳税人诉求反馈渠道。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办理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台账,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展,反馈处理结果。
(二)规范信访办理。规范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一)事前公开。按照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监督、救济渠道等进行事前公开。公开渠道包括网络、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
(二)事中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要求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时要按规定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并按规定进行告知。
(三)事后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非正常户认定、欠税信息等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权、知情权。全年累计公示一般行政处罚36户、行政许可1103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初次核定1261户、定期定额调整情况2712户、非正常户认定619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1070户、欠税公告1174户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高税务人员法治理念。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增强依法治税理念。二是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建立健全“在线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纳税咨询和培训,组织纳税人学堂学习培训4场次。大力推进“纳税人之家”建设,先后协助成立“纳税人之家”15个,先后召开纳税人座谈会7次,“面对面”减税降费政策辅导25场,走访纳税人120户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495份,宣传辅导纳税人15200户次,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突出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以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班子的核心作用为着力点,强化班子的政治意识,按规定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深对新时代税收工作任务、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解和把握。
(二)多维施策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岗位,区局法制机构共4人,其中法律专业2人,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在促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的牵头作用。二是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提高队伍法治意识。开展“百万党员学法活动”,通过在线答题,督促干部主动学法。同时围绕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共邀请授课教师10人次,参训人员达350人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机构改革后,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京口区税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14个各部门责任人为小组成员,通过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多筹并举,全方位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好组织保障,共同发力、协同配合、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目标。
2019年,京口区税务局不断加强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工作要求,依法治税工作仍存在薄弱之处,体现在法治工作队伍薄弱、执法信息化不强、内控机制建设有待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局将围绕以下方面,多维施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积极推行清单式“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队伍的建设,确保法制审核人员符合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二是明显提升风险应对质效。在提升风险应对质效上建机制、严管理。加强应对过程质量控管,加强风险应对质量检查,确保应对完成户、应对贡献率、户均应对成效、任务完成进度等指标全面提升。
三是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完善和健全监督执纪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严格督察督办。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四个不能”:不能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对纳税人的特权;不能把风险应对工作作为权利交换的资本;不能把基金征收的确定权作为索取利益的途径;不能把对纳税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作为份外事。
四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税务高质量发展,人才是核心,同心是关键。在人才培养上,建立三年或五年工作规划,将能力提升作为核心目标,将提高岗位实战能力、干部一岗多能、学历升级、“三师”资格考试以及复合型人才培养等作为人才强国的重点,采取岗位轮换、集中封闭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能力,铸造一支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