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09:55访问次数:来源: 丹阳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度,在镇江市局和丹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丹阳市税务局研深吃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各项法治建设要求,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深,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的税收执法体系,为切实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不断夯实法治基础。现将2019年度全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肩负双重压力,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

2019年,是全国税务系统深化落实减税降费的一年,也是税务系统接收社保征收职责的第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重任,负重拼搏、科学统筹,以坚定的信念圆满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任务。

(二)围绕制度建设,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

牵牢制度建设的“牛鼻子”,秉持“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注重对日常管理手段、行政思路的梳理、总结和完善,把单一化、常规化的事项进行制度化的规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把制度规范划分为行政管理类、税收业务类、社会保险费及非税业务类和其他类。全年梳理制定各项制度80条,确立本局级《制度规范汇编》78项,将各项规范制度进行梳理整合,方便税务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查阅落实。对该年度的重点工作事项,如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社保费划转改革、个人所得税新政施行、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等进行了明确,确保工作顺畅开展。同时认真宣传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日常工作。强化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登记、审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实现了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监督。

(三)强化民主集中,彰显了法治精神实质。

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打牢了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基础。由党委书记、市局局长田山鹏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红军担任法治分管领导并统管全局法治工作,法制股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做好法治工作,使各项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沟通协调,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仔细查找薄弱环节,积极研究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保证全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总局《依法行政考核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设置了绩效指标体系,对我局法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工作网络。全年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有力推动了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四)规范执法方式,保障了法制公正文明。

一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江苏省税务局苏税函〔2019〕214号的要求,我局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贯彻落实省局、镇江市局制定的执法公示管理办法、清单、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切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畅通公示渠道,通过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线下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按照部署推动与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查制度,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

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务机关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各环节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首先,规范执法文书记录行为,根据总局统一制发的税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范本、税务执法规范用语等做好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推广省局制作的说理式文书模板;其次,优化执法行为记录流程,利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实行执法留痕管理;再次,统筹原国地税所持有的行政执法仪并分发至各基层分局,建设执法管理平台,对重点环节和事项进行实时音像记录;然后,推行电子影像记录归档,各派出机构及职能股室均设档案管理员,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定期采集,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最后加强内部督查记录规范,市局法制股同时承担了督察内审的职能,每月对执法流程的合法性、相关资料的完备性等进行核查,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税务稽查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属于法制审核,其审核范围、内容、程序等分别适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事项、落实审核责任、完善审核机制。贯彻落实省局、镇江市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清单、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

(五) 强化制约监督,确保了税收工作质量。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者坚强保障。全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执纪”核心业务、“问责”有效手段的内涵,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面推进丹阳税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按照全面从严的要求,加强对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监督。对照总局列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查找工作不实、作风不正、服务不优、形象不好,对纳税人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问题,深刻反思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方面的偏差,逐条落实改进措施。以管理促融合,以监督促发展,以整改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突出履责担当,加强对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监督。贯彻落实总局、省局修订出台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履责监督,围绕主责主业,通过调研、约谈、听取汇报、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责任、任务、举措”三位一体的履责格局,重点调研检查各单位在干部的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的集体审议、基金和规费征收、高风险行业税收管理方面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对廉政风险防控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三是围绕减税降费,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首先我局纪检组牵头成立减税降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对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检测,对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减税降费违纪违法行为的执纪,加强对违反减税降费政策的问责,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其次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相关总结和数据,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提升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最后对我局减税降费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对照职责清单,多次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实施检查情况开展了督察督办。对督察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指出,提醒按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六)完善体制机制,发挥了行政救济效能。

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等税收争议化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救济保障作用,维护税收公平、公正,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镇江市税务局和丹阳市司法局的要求,按季度及时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中进行报送。2019年度,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我局在诉讼开庭前与诉讼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以撤诉成功化解。同时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纳税服务热线等,实时接收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并热情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对于纳税人的投诉,我们第一时间与纳税人沟通,并认真落实,尽早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七)推行政务公开,确保了行政公信透明。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能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网站(丹阳市税务局版块)及时维护更新各项税务信息,于丹阳日报设“丹阳税务”专栏每周及时更新税务资讯,运用诚信丹阳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信息。运用丹阳税务96888781纳服热线、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行风热线”栏目等平台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不断丰富公开渠道。

(八)注重普法宣传,宣扬了税收法治理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于今年年初成立了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局机关及全市税务系统“七五”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省局、镇江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七五”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税收法治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全市税务干部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法治观念,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一是内部整合,优化普法资源配置。针对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人员、12366热线及特服号人员,每周定期组织开展“菁税夜校”,围绕减税降费政策学习、业务难题讨论答疑、业务动态总结分析等,搭建一个政策共同学习、业务共同促进的平台,打造一支“政策通、业务熟”的政策宣传前线业务主力军。组建“专业团队”助解读。整合业务股室、基层分局、12366热线人员力量,成立“1+1+1”的三员服务模式,组建政策培训团队、小微联络团队、专家咨询团队。实行“双向辅导”机制,即对内面向基层干部,对外面向纳税人,扎口政策解读与辅导口径、标准和疑难问题反馈,促进专业团队服务效能最大化。

二是外部宣传,扩大政策辅导质效。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工作机制。分级分层次同步开展宣传辅导,形成由“大型专场+基层定期+导税服务”的线下实体培训和围绕“一微一电一网络”线上辅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截止8月份,共开展11场“大型专场”培训,场均参与500户企业,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税率下调、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政策进行申报辅导和政策解读;基层分局组织宣传辅导“小专场”和上门一对一辅导2000余户次;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专题培训辅导,通过微信群、电话方式宣传辅导超万次,宣传辅导覆盖面超100%。建立“专区专窗专人”快速响应机制。依托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通道”窗口,配备专业辅导和咨询人员,集中受理纳税人高频业务、协调解决企业诉求,日接待纳税人30余户次;开展“主动式”服务,通过对申报信息和经营情况的查询审核,对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建立“享惠企业服务对象名册”,并自动转入减税降费宣传服务、申报服务环节。截至12月底,该专窗已累计接待纳税人6000余户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倡导“灵活普法”活跃税收优惠政策氛围。组织党员、团员干部开展“学雷锋主题活动”,深入纳税人,践行雷锋精神、宣传个税新政、解读减税降费新政策;组织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新闻媒体、纳税人代表在办税服务厅“观摩体验”涉税事项办理;税务干部走进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开展“点亮梦想,与税同行”减税降费宣传活动,为大学生创业就业铺好税收政策道路;今年是第六个宪法宣传日,税务干部身着制服前往市民广场进行税法宣传,向市民发放税法知识手册,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现场解答个税疑问;同时在单位内部积极选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多位同志获得优秀奖。

(九)抓牢队伍建设,夯实了法治人才根基。

坚持学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多年来,我局坚持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落实,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述职述廉述法纳入日常重要工作。二是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全年每个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三是全面学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每年组织税收法律政策培训、分类分岗业务培训、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四是坚持以考促学,组织业务竞赛,2019年全局干部自3-11月份已参加了镇江市局组织的6次线上业务考试,同时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五是重视专业化人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根据丹办法〔2017〕99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实施意见》,我局自2012年就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自国地税机构改革之后也已以新主体身份和相关律师重现签订了聘任合同。目前我局共有5名干部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法制股配有2名,在具备条件下,我们将积极进行公职律师申请工作,加大对法律专业化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十)健全机制建设,加强了党的领导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改为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1.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丹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2.研究审议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中长期规划和制度建设;3.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目标和任务,确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4.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5.对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6.全市税务系统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二、法治税务建设还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多是靠集中学习,而集中学习的重点多是与工作紧密联系的税收知识、财务会计知识,从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部分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业务时习惯传统方式的执法,单凭工作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税收执法行政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部分税务干部执法不够严格,一些法定程序没有得到有效遵守,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对各税种的税收政策法规掌握的很熟练,但对《税收征管法》的运用却相对生疏。在推行三项制度的过程中,部分干部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掌握和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税收执法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有时候偏软偏松,而对于过错责任追则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大多数的责任追进仅限于警告,对执法过错人的影响并不大,执法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2020年全局税收法治工作打算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必须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2020年,我们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抓好税收工作主线,全力落实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面落实税收法治建设要求。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依法治税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全面统筹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全市工作会议及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牵头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

三是积极发挥依法治税创建效应。根据总局、省局法治基地和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实施办法,优化市级法治基地和规范执法单位、规范执法示范岗评估方法,加强征管信息系统评估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基地创建工作对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激励作用。

(二)强化政策法规基础建设,打造专项服务平台。

一是主动开展税收政策研究,全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新政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税收问题,积极与业务处室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及时反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达到既定效果。

二是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全面落实省局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衔接的职能作用,对基层提起的综合税政问题实施快速响应,加强对基层执法的业务支持。切实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平台的应用,引导干部通过平台及时查询已答复事项,在执法过程中参照执行,确保执法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开展“以案论法”活动,不定期发布相关涉税案件的评析报告,供各执法人员借鉴和参考,降低执法风险。

三是探索更加立体、更为有效的税收普法路径。持续加强部门间普法宣传合作,建立部门联动包干负责制和联系点制度,打造集政策宣传、疑难解答、问题交流于一体的企业法治咨询服务机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减税降费”、“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收”等工作热点开展跨部门深度合作,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拓展政策法规工作的外部合作渠道。做好司法与税费征管协作机制的落实,除继续与法院联合做好司法拍卖房产权属转移税款征收外,2020年将重点加强与丹阳法院在社保费强制执行、税收优先权行使等方面的合作,探索企业破产处置税务司法协作机制。

(三)强化税收执法日常管理,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继续规范文书记录的同时,以推广执法记录仪为抓手,坚持抓制度、抓培训、抓推进、抓基层,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成为新时期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

二是开展中等风险应对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在上年开展中等风险应对案件集中审理的基础上,对重点、重大以及本级税务机关难以定性的中等风险应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通过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事项、落实审核责任、完善审核机制,确保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建立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动态管理制度。密切关注总局、省局发布的关于行政审批改革及权力事项的文件,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开。

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首先要求各派出机构对照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结合前期收集的各类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纠正的及时整改到位,并及时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局法制股。其次是市局抽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扎口管理,按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制定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告。 

六是加大考核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督察,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认真总结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特别是完善税收业务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增强税务干部税收风险防范意识。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采用业务培训、案例交流、旁听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领导干部和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税务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将公职律师工作切实融入税收征管流程的重要事项和关键节点,执法风险防范的重点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移;组织公职律师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以及日常涉法事务,促进全系统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强法制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对系统有法律执业资格人员的管理,积极培养和推荐申领公职律师执照。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