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09:2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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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在省局党委的领导下,树立“持之以恒、顺势而为”的工作理念,以“我不干,谁干”的担当精神,聚焦主题主业主线,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原则,使各项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9年,镇江市局在履行好本职的基础上,强化与其他单位间的协作,打击违法、保护合法,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守收入组织原则,全面提升收入质量
始终将组织税收收入作为本单位的首要职责。在组织收入时,坚守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坚决”工作要求,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排查税收收入中存在的异常信息和薄弱环节,防止“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出现,按月开展经济税收分析,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实现税收收入的全面提质增效。2019年,镇江市局共组织税费总收入588.35亿元,同比增长0.86%,办理出口退税64.64亿元,促进了对外贸易。其中:税收收入432.93亿元,同比下降1.12%;社保费收入141.37亿元,同比增长7.37%,其他基金费收入14.04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39.1亿元,同比下降0.97%。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效能得到提升
落实“1+5”征管体系,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厘清职责交叉事项,使得部门权责关系更加清晰。健全稽查工作架构,设立县级稽查联系点,上下联动、区域一体的稽查运行机制构建完成。分批稳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缴费方式保持基本稳定。圆满完成金三并库,业务与信息系统加速融合。全面开展建章立制,形成了涵盖党委、政务、业务在内的制度架构,上线智能办公平台,机构运转效率不断提高。坚持风险管理导向,完成风险应对成效12.14亿元,收入贡献率3.45%。实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提供税收风险内控测试服务,大企业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率先推行环保税第三方监测服务,环保税征管质效明显提升。
(三)细化分工强化沟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制发市局《落实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分工安排》,明确举措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用切实举措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市中院多方位沟通,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对破产信息告知、债权申报、非正常户解除、发票开具以及注销等问题进行明确,建立一个企业破产的快捷通道。参加全市人大、政协等部门举办的促进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宣传税务部门在促进民营经济工作上的各项举措、成效,并对部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力争人大、政协等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参加涉企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开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让更多民营企业了解、熟悉税收优惠政策。迎接省政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准备工作台账,进行个别谈话等,得到了省政府督察组的肯定和好评。
(四)重拳出击严打违法,维护遵法守法氛围
在维护守法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市税务局集合稽查力量,重拳出击严打违法,维护风清气正的税收氛围,倡导遵法守法。2019年,我局开展了重点税源检查、重点行业随机抽查、“百家网店”、成品油、农产品等各类专项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发力打虚打骗工作,形成震慑力。积极完成好总局省局布置的“鹰击一号”、贵州“803”专案等多波次打击任务,共立案检查虚开案件1186户,定性虚开发票28402份,涉案金额25.46亿元,税额2.75亿元。在打击违法的同时,发挥舆论优势,扩大影响力。广泛通过新闻广播、报纸、网络等多媒体渠道宣传报道打击虚开骗税的异议,与其他3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督促涉嫌虚开骗税税收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人如实供述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告》,以强大的舆论声势压力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
二、加强管理,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减税降费工作是市税务局今年的工作主题,我局坚持党建引领,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一)坚持党建引领。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精神和各级部署要求,统一全局上下的思想和行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我为减税降费做什么”专题讨论、举办青年知识竞赛、成立“减税降费宣跑团”等多种活动,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落实减税降费力量。主动接受党政机关监督,全年主动向当地党政机关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合计达85次;主动向各级纪委监委汇报84次。
(二)健全组织机制。坚持一体指挥、统筹推进,形成了横向“1+8”、纵向“1+7”的组织体系,自上而下成立“减税办”,先后下发10批职责清单378项具体任务,其中有明确完成时限的62项工作任务已全部按时完成,持续推进的316项工作任务证按序时进度推进,保持高效统一。
(三)注重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杜绝变相增加纳税人负担或减少纳税人权利。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经常性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分别开展了与对外开放政策不符的清理和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清理,均未发现与之不符的条款。将最新发布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汇编成册,发放至基层税务人员,方便查询。
(四)强化宣传辅导。制定了十大便民举措,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堵点、难点问题。采取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对办税人员与企业负责人辅导相结合,政策辅导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了各类辅导25万余人次,发送提醒短信37.98万条;网络及新媒体宣传点击量达到34254次;上门开展一对一辅导1.97万次。
(五)升级服务支持。落实中央“简并易行好操作”的要求,不断升级纳税服务,优化退税流程,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共为10755户小微纳税人办理退税税款546.15万元,最小的一笔只有1分钱。开发镇江税务信息化集成平台,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了解减税降费的成效,提取政策落实中的疑点和风险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该平台获得了全省税务系统创新项目第二名。
(六)扎实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打造“税眼看经济”分析品牌,密切关注减税降费、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深入挖掘税收数据这座“金山银库”,发挥“以税咨政”的作用。2019年,针对减税降费形成了《增值税降税率对我市制造业中小企业影响的分析》、《增值税改革中强势企业压缩中小企业影响的分析》、《增值税率下调对我市中小企业影响的分析》等调研报告3篇,得到了市领导的多次批示。
2019年全市累计落实减免税费65.43亿元(所属期2018年12月份,体现在2019年1月份税收收入中的减税4.6亿元),其中减免税56.24亿元(含留抵退税2亿元),减免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为13%,比全省平均(12.7%)高出0.3个百分点。
三、改进方式,提升重大案件审理质效
2019年,随着稽查打击力度的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呈现出案件争议大、数量多等特点,为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一工作,我们改进审理方式,多措并举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
(一)明确细化审理标准。针对我市一级稽查的新模式,市税务局印发《镇江市税务系统重大税务处理处罚案件标准》,根据查补税款的金额、案件来源、案件性质等明确重案审理委员审理的案件标准,同时兼顾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数量,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集中力量完成疑难案件。对于案情复杂、纳税人争议很大以及部分历史遗留案件,我们多次向领导汇报、充分听取省、市稽查部门的意见,也积极与部分企业取得联系听取企业意见,剖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人员从案件的案情、证据、法律依据、定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正,让案件事实有对应充分的证据链支撑。内部各业务部门就政策适用、定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确保税收政策的适用准确。今年,共完成此类案件3件。
(三)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审理工作效率。针对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数量多、案情较为相似的特点,我们对审理方法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一是组织集中审理,集中了法制部门和稽查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审理,对同类型的不足,提醒检查部门补正修正。二是引入案件复核机制,重点抓住案情相近、作案手段相似、证据要求相同等特点,列清单交稽查部门复核(市局抽查),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案情说明会的形式对该类案卷进行审查,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效率。
在多方努力下,全年共审结了1068件重大税务案件,其中走逃失联暴力虚开案件1065户(虚开发票金额43.38亿元,涉及税款5.73亿元),其他符合重案审理标准案件3户(虚开发票金额1.56亿元,涉及税款2010余万元)。
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规范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为理念,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规范执法的最新要求,也是方便上级机关与纳税人监督的有利手段,我局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对“三项制度”涉及的执法资格、公示网站、法制审核现状、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三项制度”工作的顺利推进理顺思路。印发《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以及相关要求,同时制定任务分解表,列明每项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要求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对“三项制度”的内容进行学习,梳理具体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方法。对各基层部门的落实进行督促,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强化已取消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尤其是对今年新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杜绝“事后审批”、“变相审批”等。继续优化“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上下功夫。2019年,镇江市局共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897件,其中,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事项15837件,延期申报审批27件,变更纳税定额33件。继续严格落实省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征管改革为契机,集中调研相关情况,分类整理发现的问题,从合理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等行政处罚应坚持的原则、违法事实的认定、程序规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事实。审核行政处罚案卷,对发现的问题提醒相关单位修正。
(三)抓好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2019年5月24日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转由税务部门征收。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我市共建立4级883个管理网络,以人社各劳服所、各村(社区)、学校为网格单元,每个网络服务2200-2500名缴费人,共计服务各类参保对象200万人。社会化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共有992名网格员,其中税务干部109人。继续采用虚拟户申报的模式,明确征收单位和人员工作职责,对城乡居民缴费人采取集中宣传、电话联系、入户服务、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确保征缴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拓展缴费方式,探索微信等线上缴费渠道、便民缴费机制,切实提升缴费体验。
(四)抓好纳税服务的优化。优化办税缴费渠道布局,新开主城区电力路、高新区两个办税服务厅,全市增设基层办税服务点18个,投放自助办税机107架。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和流程,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在企业注销环节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提供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特定类型即办服务,试行“套餐式”服务模式。通过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9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全面开展宣传辅导,统筹组织大厅面对面辅导11万余次,推送短信、微信、邮件33万余条,增值税发票系统2.0操作进行全面培训5.3万户。纳税人学堂作为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在纳税人中享有良好口碑。全年全市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导纳税人4万余户次。升级打造了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间,以录播和直播相结合的形式,分类别和主题进行政策辅导。
(五)拓展纳税信用增值服务。对全市30余万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对符合条件的11万户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联合金融部门,共建“网上税务金融服务街”,与镇江33家银行开展“银税互动”,汇聚16款纳税信用贷款产品,帮助3200多户企业获得信用贷款15亿元,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占95%,环节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五、强化督察,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
市税务局内设专门督察部门,赋予“内控+监督”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
(一)加强日常监督与防范。充分运用新上线的内控平台,主动扫描日常执法疑点,筛选推送执法督察和疑点核查,监控并督促纠正各单位的日常过错。全市共计预警过错377条,自我纠错275条,陈述调整100条,考核过错2条。有序开展上级推送的疑点核查,核实调查财务管理疑点数据38条、税收执法疑点75条、行政管理类疑点数据4条。
(二)强化税收执法的督察。一是围绕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组织开展减税降费督察督办。从4月份开始,经常性组织人员到各辖市(区)税务局和市区分局,进行现场督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定期与市局减税办沟通协调,督察督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及时、退税不及时等问题。二是组织对总局、省局下发的增值税发票风险的核查,边查边改,防范后续风险。三是围绕高风险领域开展重点执法督察。组织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等重点执法零度的督察工作,组建督察小组对部分辖市(区)局进行重点督察,督察了14项疑点指标,发现问题169户次,制定整改措施5条。
(三)严格执法责任制落实。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权责统一、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追责,进一步推进税务机关和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共进行过错责任追究10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99人次,责令做出书面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六、保障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复议诉讼工作。行政复议是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市税务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运用多种方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8起,办结7起。一是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办理复议案件,确保做好主体合法、程序正当、依据准确、结论适当。二是严格遵循复议审理方式, 2019年某申请人对二手房交易的评估价格及征收的税款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此类型的案件为近年来的首例。为办理好这一案件,我局召开了第一次行政复议公开听证会,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相关的第三方共同参加。听证会后,召开市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案情进行讨论,用集体审议的方式提升案件的质量。三是对企业提供担保的认定进行稳妥处理。市税务局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部门共同探讨、给予指导,对行政复议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在维护税法权威的同时也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以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积极主动地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统一到新条例的要求上来。及时准确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了税收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三)打造“纳税人之家”工作品牌。加强与市工商联的对接和联系,出台建设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进“纳税人之家”建设,共同保障纳税人权益。目前,全市已成立“纳税人之家”61个,涵盖19个行业协会和42个地方商会,组织政策集中宣讲辅导140场次,面向商(协)会解决共性问题34个、个性问题20个,收集意见建议147条,采纳意见建议131个。
七、注重培训、落实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度。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要求,将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优化工作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新出台的及重要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水平。
(二)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重视和加强基层税务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配备法律人才在法制岗位工作。强化现有公职律师的管理,将公职律师纳入市律协的管理;加强公职律师的交流和培养,组织参加市律协与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多人参加今年税务师职称考试,拓展工作空间,提升公职律师的履职能力。聘任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根据要求参与处理法律事务,对复议诉讼等重点工作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全方位推进税收法治教育。2019年,市局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教育,开展经常性学法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日常培训。今年的税收法治教育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培训规模大。市局参加总局组织的各项培训12班次,培训人数12人次。参加总局组织的各项培训85班次,培训人数458人次。市局组织培训42班次,培训人数2685人次。二是培训内容广。除基本的法治教育培训外,还包括各类业务培训、党性修养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三是培训针对性强。针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开设岗前初任培训班,以推动新任公务员更快适应工作环境。
八、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税收工作的法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内控机制以及执法监督的手段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业务能力与法治税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税务干部的规范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需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优的动力不够,法治示范创建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九、20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统领作用,提升法治站位
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把握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工作站位。
1.抓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照议事规则和省局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部署、关键事项等进行审核评定,为依法治税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证与制度保障。
2.强化对重点法治任务的督察、指导和落实。对2020年法治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等;对各项重点任务按照时限要求进行督察、指导,确保重点任务能按时落实到位。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一方面学习借鉴政府有关部门经验做法,全面完成2020年政府法治各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强化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沟通渠道,破解衔接难题,共商合作路径,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平台
4.建立健全政策专家团队建设。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政策专家团队的工作方式做好税收政策的统筹管理,统一执行口径;组织政策专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化解执法难题;走访调研基层税务机关,定期收集其在具体执法中遇上的政策问题,架起基层与上级税务机关之间的政策沟通桥梁;关注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涉税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的发展。
5.健全与市中院的破产企业涉税处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市中院充分合作,建立起破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相关涉税问题的处理机制,在保障国家税收权益、防范基层税务机关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困境企业、“僵尸企业”等破产企业能够顺利退出市场,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6.健全公职律师与律所的交流学习机制。2019年市局公职律师团队与市南昆仑律所完成了“一对一”的结对工作,2020年我们将充分运用结对,推动全市公职律师的交流学习,强化法治队伍的建设。
(三)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7.做好文件管理等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省局《关于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程序等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违法。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8.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科学预判税制改革,积极研究减税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发挥好税收调控和平衡财政的作用。加强对政策改革的效应分析,激发税收政策推动实体经济的活力。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确保纳税人“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9.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一是切实转变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是当前优化执法方式破解管理困境的重要手段,对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是重点突破执法难点堵点。按照总局的工作清单、实施办法、指引等文件,对行政执法的公示、执法资格管理、执法记录仪、音像室等音像设备的使用等难点和堵点进行重点突破推进。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三项制度”涉及制度体系建设、人力资源保障、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我科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按照任务职责分解表共同推进工作的落实。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对照时间表、任务清单对表销号,按时督查通报完成进度,对推进缓慢的实地督查指导。五是做好总结提炼工作。收集、整理各单位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提炼工作经验,及时在税务系统刊发,供各单位学习交流。
10.加大规范行政许可处罚力度。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进一步取消或调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础上,对行政处罚定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执行口径,切实做到宽严有据、宽严相济、罚当其责,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统一。
11.加强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建设。以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为抓手,推进办税缴费服务从广覆盖、普惠性、均等化向多层次、精准化、全纵深转型升级,实现税收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制度和技术创新,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全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税收营商环境镇江“最佳体验区”。
12.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依法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受理,作出处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切实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对复议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总结规律,发现执法中的问题,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提供指导和帮助。
13.提升法治队伍业务能力。加大面上培训力度,举办“三项制度”等内容的专题培训,重点辅导执法管理新变化与新要求,解决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规范执法能力,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