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1400168-8/2020-02811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01 |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通知 |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 2020-04-01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01 10: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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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2020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集中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为“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税函〔2020〕38号)文件精神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税收宣传月规定动作
(一)举办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省局将在4月初举办“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省局启动仪式将与调研座谈、线上访谈等活动相结合,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多方共谋共建、上下同频共振的良好税收舆论氛围。各县区局可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相应的宣传月启动活动。各县区局应在4月10日前完成启动活动,并上报市局活动情况、照片、视频等素材。
(二)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活动。各县区局继续对辖区内经济界、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走访问需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做到“全覆盖”。走访活动期间应重点宣传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对完善税费政策、改进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三)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集中宣传活动。要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个税汇算总体工作安排,加强相关政策、流程、操作办法的针对性解读。各县区宣传部门应及时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宣传方案,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注重针对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相关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宣传,引导个税汇算工作社会舆情走向。
(四)组织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省局在宣传月期间将开展“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各单位应提前谋划,围绕主题深入挖掘素材,做好向上争取和对接工作。各县区局可参照省局开展类似媒体记者采访活动,加强与媒体间联络沟通,多出有深度的新闻精品。
(五)加强视频类宣传力度。各县区局要转变思路,加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面投入,主动参加各类全国性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宣传评比。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局应集思广益,通过策划组织宣传评比、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制作出一批有创意、有内涵、易接受的优质视听媒体作品。
(六)持续开展“税收童行”税法普及教育。市局将继续推进“税收童行”小学生税法普及教育活动。由市局主办,各县(区)局及相关单位协办,渐进推进,打造品牌。市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步的方式开展活动。
二、聚焦税收宣传月主题
(一)围绕主题内涵开展宣传活动。今年宣传月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各县区局、市局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这一方向,突出“四力”,宣传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落实成效,深入报道税务部门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税务部门借助税收大数据优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科学决策的措施成效,深入宣传税务干部坚守抗疫一线、投身联防联控等的感人事迹。
(二)围绕各地特色开展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局、市局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新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等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拓展线上线下税收宣传的形式和渠道,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宣传活动,积极开拓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快推动融媒体创新发展,在多方位、多维度、多渠道、多形式税收宣传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升税务故事、税务精神、税务力量在社会正面舆论场的影响力。
(三)围绕宣传规律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认清宣传工作变化趋势,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加快新媒体、融媒体建设,形成文字、视频、图像、音频全面互融、同步推进的宣传格局。各县区局要借助宣传月契机,加快自身宣传机制转变,发现和凝聚宣传人才,收集各种税收创意和素材,推出一批全国全省有影响力,公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精品宣传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四力”要求,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要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月有特色可讲、有活动可看、有经验可报,赢得社会更多的点赞,以及各级党政领导更多的关注。及时分解落实局内各部门宣传任务,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宣传精品,增强宣传合力,提升高宣传效果。发动各层级工作人员和纳税人参与宣传活动,形成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把握宣传口径。要严守宣传口径,严守宣传底线,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对策划组织的宣传活动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活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贴近税收工作实际,不搞走过场、大规模聚集式的宣传活动。 要坚持税收宣传与舆论引导并重,最大限度在源头防范税收新闻风险,努力为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增强宣传实效。加强税收宣传与税收业务的融合,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要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创新宣传形式,突出移动优先,加强融合宣传,活用多种媒介和载体,线上线下交互推进,更全面覆盖全体纳税人和缴费人,多角度、立体化展示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成效。要积极推出地方特色浓厚、贴近社会生活、形式喜闻乐见的融媒体精品力作。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局要积极展示活动动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于5月2220日前向市局税收宣传中心报送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