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及相关软件
运维技术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5 15:2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的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及相关软件运维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及相关软件运维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JSSW0501-202013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1)预算金额:115.2万元

(2)采购内容的简要说明:

由于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和并库后的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复杂度高,与本地的保留系统、特色软件系统之间衔接紧密,为确保我局社保费征缴业务正常开展、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按照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要求,需要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服务队伍作为技术力量补充,持续高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和业务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质量验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4月15日17:00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7:00(节假日除外)

7.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9.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5月11日13:00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3:30

10.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1日13时30分

12.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商务)  ,张嘉凝(技术)

电 话:0512-68358438,0512-6835816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0512-65153553 (FAX)

前台电话:0512-69165625

1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1)苏州卫康招标采购网;

(2)中国政府采购网;

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15.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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