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远恒工贸有限公司、宿迁市沉香阁家具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业、缪红
联系电话:0527—84380507
附件:2、税务检查通知书-宿迁市沉香阁家具有限公司.doc
1、税务检查通知书-宿迁市远恒工贸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