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9 14:58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JSSW0501-202012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江苏省苏州市

项目联系人:许若蕾、吴伟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037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正高,0512-6835843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许若蕾、吴伟,0512-68303723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C0207运营服务

行业划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2304000.0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保障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平稳运行;对综合业务平台原有功能进行维护和升级,采购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综合业务平台运维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9日每日9:0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获取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的单位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出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日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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