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税务金三系统及社保征收子系统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09:3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委托,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对苏州税务金三系统及社保征收子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苏州税务金三系统及社保征收子系统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JSSW0501-20201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江苏省苏州市

项目联系人:黄正高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5843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黄正高

联系电话:0512-68358438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莉君、张燕  

联系电话:0512-67016500     传真:0512-65291497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二楼204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税务金三系统及社保征收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其他运维服务

行业划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9792000.00元(人均预算标准:19.2万元/人/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服务期限:

采购项目的名称:苏州税务金三系统及社保征收子系统运维服务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含市局,姑苏区局,吴江区局,吴中区局,相城区局,张家港局,太仓局,高新区局)所需的外包服务,主要内容为江苏税务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江苏税务统一业务接入平台、江苏税务委托代征系统、苏州税务建筑业管理系统、江苏税务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征收子系统、江苏自建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及其相关软件运维服务、风险指标与模型加工及识别风险疑点和查询、BIEE工具配置风险指标和模型、OGG数据下发管理和监控、其它软件运维服务、数据查询服务等(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市局三年,姑苏区局三年,吴江区局二年,吴中区局二年,相城区局二年,张家港局三年,太仓局一年,高新区局三年

单位

人数

预算标准

一年预算

服务时间(年)

总预算

市税务局本级

7

19.2

134.4

3

403.2

姑苏区税务局

3

19.2

57.6

3

172.8

高新区税务局

1

19.2

19.2

3

57.6

吴中区税务局

2

19.2

38.4

2

76.8

相城区税务局

3

19.2

57.6

2

115.2

吴江区税务局

2

19.2

38.4

2

76.8

张家港市税务局

1

19.2

19.2

3

57.6

太仓市税务局

1

19.2

19.2

1

19.2

合计





979.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二楼20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二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9792000.00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第二、三项。

5、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响应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苏州市及本公司相关规定。凡因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不能参与招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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