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显著
| 发布时间:2020-04-30 12:01 | 来源: 新沂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新沂市税务局开展“支持绿色发展、共建美丽中国”活动,先后为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徐州粤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千户集团治污环保企业减税6500万元。
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徐州粤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千户集团企业。光大水务和光大环保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即征即退比例70%;粤海水务享受增值税不征优惠;此外,3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税务局为把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在3家企业建立“税企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与企业办税员建立“一对一”联系,及时受理并快速回应企业涉税诉求,尤其是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提醒企业在享受“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时注意的税收风险点。
在接受了税务局颜江就减税降费的政策辅导后,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总经理颜廷学表示:“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即征即退70%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企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630万元,增强了我们的发展后劲。”
“税务局的同志专门将分散在各类税收法律法规中涉及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注意事项进行筛选整理,打包发送给我们,这种个性化政策服务更加直接、便捷、高效,真正做到了想我们所想、急我们所急、解我们所难。这是税收联络员制度的升级版!真心希望这项制度越来越好,让税收联络员真正成为促进税企和谐的桥梁纽带。”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薛杰不无感触地说:“几年来,税务部门为我们公司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80万元。”
徐州粤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周一鸣对税务部门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获得感有更深刻的感受。“我们将骆马湖自采的原水,通过管道向徐州市区供应生活用水,每年近2亿元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同时,还享受了‘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减免了5300余万元。我们目前实际投资额达到24亿余元,公司绿色事业发展壮大的背后,税务部门的支持,功不可没!”
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局长王军平说:“我们一直致力于绿色税收体系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鼓励企业提高污染防治积极性,激励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相关企业能够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涵养优质绿色税源,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税务部门应有的力量。”
据统计,仅上述三家企业就已经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达到6500余万元,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也给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推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有效提高了企业对绿色税收体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