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29 10:2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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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瑜(身份证号码:620502********0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你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镇税稽罚告﹝2020﹞10号),因未能联系到你本人,对你户籍所在地住址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上述邮件已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镇税稽罚告【2020】10号).doc
(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书面文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街道电力路69号1503室;联系电话:0511-85290103)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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