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5:14 | 来源: 溧水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2019年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个完整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同心协力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区局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议事规则,明确定期例会制度。2019年共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区局制定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等列入学习内容。截至目前,溧水区局利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4次,涵盖总局部署的和省市局具体布置的“三项制度”推进工作,减税降费等重要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2、夯实法治基础,建立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区局认真落实省市局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必修课程的要求,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注重针对性和长期性,确保了培训实效。2019年配合区局税务干部知识培训计划开展针对全体税务人员的法治培训5场,法律知识测试4次。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确保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高效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2019年区局继续发挥集体审议决策优势,落实重大税收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区局共审议重大税务事项233户次,审议事项涉及行政处罚、税收优惠等多个事项,重大税收执法事项审议面达到100%。
2、加强税收政策管理
区局依托税收政策专家团队和纳税服务咨询专家团队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疑难点。2019年区局共接收到30篇文件形式政策执行反馈,100多通政策执行难点咨询电话;向市局文件形式反馈政策执行情况8件,电话请示政策执行难点15件,已上报专项政策简报反馈8期,专项调研1篇。
3、规范实施税收审批
在全面落实总局及省市局相关意见的基础上,与溧水区政府就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展开深度合作,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截至目前完成行政审批1955户次,未发生审批超期现象。
4、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
根据省市局《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标准》工作要求,确保区局税收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截至目前已处理简易行政处罚案件2258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27件。
5、协同共治确保税收落实
溧水区局加强与溧水区人民法院在欠税追征方面的协同配合,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截至目前,区局与溧水区人民法院已完成1户纳税人欠税追征方面的合作,追回税款302910.72元。
(三)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努力开创税收执法新局面
1、统筹协调,完善工作组织体系
区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法制科牵头、协调,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三项制度”各项任务稳步开展。结合自身改革实际,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三项制度”落实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分解和时间安排。
2、行政公示,提升税收权力透明度
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积极构建可互动、多渠道、多方式的执法公示载体,依托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利义务和救济方式等有关的信息,同时还提供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公示信息、办税服务厅“二维码”一次性公告等公示途径。配合省税务局积极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应上尽上”清单、“不见面事项”,并在公众媒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正透明的税收法治环境。
3、法制审核,保证行政执法规范性
构建重大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审核的法制审核体系,充分发挥法制科牵头的法制审核优势,群策群力解决和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确保法制审核工作纳入流程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轨道。
4、聚焦执法过程,落实执法记录全面性
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分批为基层执法税务干部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多种移动摄录设备,在办税服务大厅、约谈室、查账室、审议室等重要场所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法治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区局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专项工作组,形成“1+9”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送26500余条短信进行宣传,各税源科所共组织15场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导纳税人828户次,通过短信、微信、电话辅导等方式共计宣传辅导16039户次,另外针对符合加计抵减、留抵退税、不动产抵扣政策的纳税人分别开展专题辅导培训会,共计开展4场,累计辅导纳税人138户次。
2、畅通救济渠道,完善涉税争议调处机制
为保证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区局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5起,已处理结束12起。
(五)积极做好区依法治区办的各项工作,助力区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要求,完成“我与宪法”微视频的拍摄、上报“谁执法谁普法”“两法衔接”、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各类工作总结、法制宣传教育案例与各类统计报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税收现代化推进工作中,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制知识储备相对薄弱。在依赖于外部督导的基础上,更多的是需要采取各种激励手段激发税务干部学习的主动性,比如三师证书的奖励、日常法制知识竞赛奖励和调研活动奖励等。
(二)部门协作形式上亟待规范
各科室间的业务协作、工作布置方式不规范,需要在全局范围内能够规范各种工作布置的方式,能通过有工作痕迹留存的工作方式进行。
(三)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高,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税收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合法、及时、必要、适当的处理。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溧水区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实现税收现代化大方向下,推进税收制度、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持续跟进省市局组织保障建设,按照省市局工作指导强化溧水区局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依法依规运转,确保区局法治工作持续推进,深化发展。
(二)提升行政管理决策水平
继续完善政策管理平台,优化专家团队,及时进行政策效应评估和构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完善税收政策提供合理建议,提高决策水平。
(三)提高税务干部法制水平
2020年区局将继续以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为重点,安排税务干部的学习任务,包括税收知识、执法程序等方面具体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以及依法治税理念的认识深化,组建一个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法治意识贯穿工作始终的干部队伍。
(四)以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
要严格按照裁量基准的范围,严肃执法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取得纳税人认同。要通过基准的贯彻,掌握裁量权运用的规则,带动和提升执法质量。着重解决执法中常见的未按期申报行为,发票、账务违章行为。规范和强化对虚开、非法代开等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
(五)持续推进文明执法
2020年将继续按照“说清事理,讲明法理”的本质要求,不断推进创新型执法理念。通过文明执法,解决当前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把便民办税理念落实到行动中,通过文明阳光执法取得纳税人的信任。
(六)深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2020年要深入、稳妥、扎实推行“三项制度”,更加坚定、规范、有力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七)扎实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减税降费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将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生根,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同时畅通纳税人救济渠道,做好涉税争议工作。
(八)着力推进协同共治,努力优化税务发展环境
一方面加强与区公检法等部门衔接与协调,为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税款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提供强力支撑;另一方面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助力区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