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0:04 | 来源: 鼓楼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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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注重统筹规划,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持续完善异常收入监控机制,防止和制止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组织收入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政策
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区局减税降费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并成立“减税办”集中办公,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沟通相关情况,强化与外部联系,通过开展“县长税课”宣讲活动、与区纪委联合做好督察督办,形成协同治税的良好局面,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省市局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从全局范围内选拔3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组建了税收政策专家团队,形成法制部门牵头、协调、服务,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政策集中管理机制。
(二)落实税收政策支持平台管理办法
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小组进行重大税收政策、复杂疑难问题的研讨,并对市局政策管理统一平台各类问题解答定期进行整理和学习,认真执行上级发布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意见;不定期收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政策适用案例,经审核后,按要求提交政策统一平台,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指导。
(三)做好税收业务管理类内部文件清理工作
对2019年2月28日前制发的税收业务管理类内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业务文件管理,制定内部业务文件必须以区局正式行文的方式,不得通过便函、邮件、会议通知等非正式方式下发执行口径。对于临时性、阶段性、政策不明确等特殊原因,暂不宜正式行文发布的,要求提交区局法制审核后方可作为执行标准。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制定区局任务分解表,明确分工,强化保障,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二)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全面梳理税收征管规程类相关文件及金三系统并库版操作手册,重点关注原国地税差异,制定区局征管业务工作流程。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出台区局《过渡期征管业务衔接工作意见》,对多项业务进行调整和规范。跟踪最新征管信息系统和征管工作要求变化情况,迅速做出反应,召开专题会议,理顺内部流转程序。专门组织开展了超期注销户清理,从而进一步规范注销流程,明确职责和时限要求。
(三)规范税务行政审批
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规范出件”要求,坚决防止和杜绝审批超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申请人的问题和诉求,确保纳税服务全面到位。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落实省局最新《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市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加强学习培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熟悉工作要求,减少执法风险。对于涉及减轻处罚和免于处罚的案件,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制度。同时,将正确落实裁量基准纳入绩效考核,不定期开展抽查,进行跟踪管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监督,落实政治监督,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开展“一案双查”,针对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日常监督,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梳理十八大以来区局查处的违纪案件,以案促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注重监督,强化督查内审
一是加强“查”的力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开展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退税等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核查反馈各类疑点数据。二是加强“审”的力度,加强内外部审计,自查2018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情况,未发现问题。三是加强“控”的力度,发挥内控平台作用,完成平台数据迁移、岗位配权,通过平台推送、反馈内控风险预警疑点,实现防范在前。
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区局始终把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明确职责所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相关部门具体参与的大格局。诉讼案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向区局局领导和市局报告。对内,加强与被诉具体行政部门沟通,了解案件成因,做好应诉准备工作。对外,加强与法院沟通,争取法官支持和认可。对被诉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开展案情分析会,集体参与讨论,制定应诉策略和方案,做到实体和程序合法,应对妥善有序。对于涉及的被诉案件,均由区局法律人才完成案件的答辩、应诉,增加了法律人才实战经验。2019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一审裁定审结1件,一审未审结1件,一审裁定二审上诉未结1件,涉第三人1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无败诉案件。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完备配套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的更新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采用统一规范的答复文书格式,杜绝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引起投诉的情况,切实依法依规办理公众公开申请,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各类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明确“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二是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事项界限,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考核评议,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三是畅通渠道、丰富载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好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通过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14条,包括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务新闻12条,通知公告共33条,A级纳税人2851条等,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通过培训辅导、青少年流动税法学堂、送政策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宣传培训方式进行税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做好互联网形势下的普法工作,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治观念。并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好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参加总局视频培训、系统各条线专题培训,开展全员更新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好岗位练兵,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封闭集训,参加系统比武,4人获得市局业务骨干,1人获得省局优秀选手,1人获得省局业务能手;鼓励干部参加社会考试,2人取得“三师”资格;三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在税收法治建设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日常税收征管,纳税评估、核定征收、行政处罚、税款征收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提供把关服务工作,注重规范及制约税收执法权力,有效地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约束了行政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在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民主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方面的参谋作用,有效预防了决策的法律风险,有力推进了全局税收法治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制定出台了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四个制度文件。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解决区局法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