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8-21 10:43 | 来源: 六合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9年,六合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和税收法制建设,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和有效运行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区局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研究讨论区局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解决区局法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2019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对减税降费、文件清理及“宪法宣传日”普法活动等重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对涉及的超基准处罚、对欠税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重要税收执法行为,先由法制部门予以初审,再提交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审议。
(二)制定完善的法治考核体系。区局以市局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为蓝本,制定符合区局实际的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将检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法治考核内容。区局按季度召开绩效考核分析评比会,重点剖析各部门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对标找差,争取全年加分项加满分,扣分项目零失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全面推动区局法治建设。
(三)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工作中涉及的重要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领导小组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将学法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机融合,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加强税收法律政策内部培训,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出台为契机,对执法人员开展检举管理、规范文书送达等培训。三是拓宽学法用法渠道。组织干部充分运用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市局法治题库等渠道坚持自学。要求区局党员积极参加“万人学法”活动,积极参与区法宣办组织的“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
(一)提升机关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规范行政权力合法运行。区局严格落实省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求行政处罚岗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符合减免处罚条件的,在收集齐全相关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待法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作出减免处罚。二是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第一时间落实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涉税事项证明的工作要求,将文件内容张贴在各办税场所,对纳税人广而告之。对部分涉及审批的事项,提醒业务科室注意学习贯彻总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办理行政许可时间,简化行政许可执法文书。三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为促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双方业务的融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局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相互协作,对2019年2月28日前制发的所有税收业务管理类文件进行清理。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不得通过便函、邮件或会议通知等非正式方式下发文件执行口径。对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政策不明确暂不宜正式行文发布的,应经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作为执行标准。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履行举报中心职能。市局明确由区局法制部门行使区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职能,区局坚决服从上级决定,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局举报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内部各相关部门工作的规范流转和衔接,确保检举工作在区局有序开展。二是妥善处理各类涉税投诉。区局制定了12345工单的考核办法,派单时给各处理部门的反馈期限是一个工作日,各业务科室各安排一名业务骨干负责协助处理投诉工单,为妥善解决矛盾提供政策支撑。区局将纳税人诉求消化在第一现场,避免因纳税人的事后情绪发酵产生投诉甚至引发舆情。
(三)做好破产企业债权管理工作。区局一方面以债权人身份积极申报税收债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另一方面作为税收执法机关,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重,深化与法院合作机制,做好司法拍卖、破产案件税收管理等工作。落实总局关于简化注销程序等相关工作要求,为破产企业最终退出市场提供税收政策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减税降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领导小组—工作组—科室—基层管理科(所)—责任人”的责任传导链条。二是强化政策培训。利用纳税人课堂、市民中心文化馆等平台组织实体培训,累计培训小型企业3900余户、近8000人次。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减税降费服务宣传辅导工作实施方案》,细化22条宣传事项,采用“政策+举例+操作”的方式,把减税降费“红包”的“领用须知”和“操作手册”精准送到纳税人手上。累计发放宣传指南1300余册,为7000余户企业提供“邮寄一封信、政策送上门”服务。
(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整合办税场所资源。区局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和税户跨区迁入的业务进驻区市民中心,实现了税务局、市民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方横向贯通的跨部门协作,让纳税人“只跑一次”落到实处。新办企业首次申请涉税业务至发票发放办理时限缩短为0.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新办企业的办税速度。全面实现涉税(费)业务“一键咨询”,“一人通答”,纳税人只要拨打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解决全部涉税疑问,纳税咨询更加精准便利。二是推行办税和社保费申报“免填单”。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90%以上的涉税事项,均无须填写相关表单,只需在文书上签章(字)确认即可,并有专人辅导。办税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率先在全市开展智能机器人办税服务。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及“全程网上办”服务。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在服务窗口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气象”实践活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展现税务新风采。
(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税场所张贴公示执法人员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欠税公告等事项,将省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示平台链接到市政府执法公示平台,做好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许可主体认领和处罚信息上传工作。二是关键执法环节留有痕迹。区税务局规范各部门对外执法文书式样,以文字记录形式记录执法过程。涉及增加纳税人义务或减损纳税人权利的,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税务局将纳税担保、行政强制、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纳入法制审核范畴,对事项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等开展合法性审核,为各税源管理科(所)对欠税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供政策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