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税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0-08-05 14:19访问次数: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央广网南京8月5日消息(记者姚东明  通讯员苏水)自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出台16项举措以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宁波等三省两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下,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跨省报验、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进智慧税务等举措相继落地,长三角一体化效应初步彰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改革红利逐步兑现。



“融合”为先跨省报验“不见面”

8月3日下午,浙江银腾建设有限公司戴女士在公司仅用十分钟,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就完成了电子税务局开户、跨省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等跨省涉税事项事宜,改变了过去必须至经营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相关报验及预缴申报事宜,变线下办理为“全程网上办”。据测算,长三角区域每年约有20余万户次跨省报验业务,预计可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40余万次。

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重在一个“融”字。半年多来,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在打破部门间壁垒、加强信息化支撑、梳理一揽子清单上下足功夫,变“企业跑”为“数据跑”,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了跨区涉税信息的实时推送和自动接入,真正让企业体验到了“非接触式办税”的优质体验。

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邵峰介绍:“非接触式办税”,已成为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破解跨区办税限制的关键一招,实现从“可办、能办”到“好办、优办”的转变,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将全力破梗阻、解难题,让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纳税人和缴费人。



“一体”为要税收执法“一把尺”

6月30日,《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继发布,这是全国首次跨省(市)税务机关联合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迈出了跨省(市)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权行使“度同尺、权同衡”的第一步。“首违不罚”基于包容性立场,体现了行政权谦抑行使的现代理念。“同事同罚”基于公平性原则,体现了区域执法的统一性、精细化和透明度。

三省两市税务部门积极利用区域优势,以更高站位、更宽眼界、更大格局,紧盯优化税收执法“一把尺”这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关键指标,保证市场主体要素的流动,确保不因税务执法标准不统一而产生障碍,实现执法标准一体化,树起依法行政区域新标杆。

“创新”为核智慧办税“再升级”

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启动包括长三角示范区三地(青浦、吴江、嘉善)在内的13个首批试点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聚力打造智能办税集成中心,力争用纳税服务的“真举措”换来企业发展的“真便利”。

以“创新”为核,在“升级版”智慧办税理念的引领下,三省两市税务部门通过远程协作,制定了首批通办事项清单4类15项,并进一步拓展扩围,联合推出更多跨区办税事项,讨论通过并拟联合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纳税服务工作承诺事项,带动三省两市融合办税驶入“快车道”。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周柏柯说:“智慧税务试点建设带来的是资源的聚集、信息的秒达、理念的快速交汇,进一步推动着三地纳税服务的深度融合。”

随着去年以来16项征管服务举措的推行,办税效率有了大幅提升,企业负担明显减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8月3日,税务总局又进一步推出涵盖便利化申报、深化电子发票应用、简并优惠办理、规范税收政策执行等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服务措施,让长三角一体化改革红利更多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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