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5:5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盐城市税务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中路66号,邮编224005,电话:0515-8835523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结合省局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总局规定,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按照上级要求逐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载体,借助新兴媒体、依托传统媒体,在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时,积极利用商业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880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17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12件,政府集中采购2600816元。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官方网站、邮寄信件、当面填表等渠道,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责任部门会办机制,按标准文书格式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市局网站频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市局网站频道按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全面改版,统一栏目设置,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统筹网络、微信、媒体发布等传播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快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融合发展,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办税内容及时维护12366知识库,线下多渠道推进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公开,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平台建设。

(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构建并完善监督机制,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通报督查情况。在清风盐城、政风热线等媒体节目中公开服务承诺,设立投诉信箱、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外界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平台和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88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0

5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600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平台相对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靠税务网站,公开平台的建设还不够成熟多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还需加大力度。二是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知识的更新及能力的提升还要进一步加强,还不能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动公开平台融合应用。在做好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扩大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渠道、形式和机制全面升级。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采用更多形式,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学习和业务研讨交流,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发布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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