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税公告(2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09:55访问次数:来源: 鼓楼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京巨成世界之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1320100MA1P66YW9N)等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见到本公告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联系电话:83576065;联系人:刘健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册(税款所属期2020年11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