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4:59访问次数:来源: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常熟经开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推动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及时发布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实行“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的链条管理模式。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网站常熟经开区局子栏目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二是推进办税服务信息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QQ群、短信群发平台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强化税收政策宣传,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等,扩大公开的覆盖面,提高工作成效。加强舆情回应机制建设,认真、及时处理涉税、涉税舆情,维护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保持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及时,并建立完备台账。依托部门网站等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由信息公开专岗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受理,由法制股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20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的能力。建立健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站管理等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舆情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评估等机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推进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部门职能、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的工作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委托代征、文书送达、非正常户、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和欠税情况等,公开服务承诺,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举报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按照相关股室工作职责,将指标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审核评分,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按照考评规则进行扣分。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0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未能紧抓热点,宣传和回应的形式和内容未能真正贴近群众的要求。二是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需要更加生动、更加多样化的公开形式,探索利用融媒体平台开展政务公开,让公开工作更为生动、精准、有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机制还需完善,良性互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多举并施开展宣传辅导,及时准确回应纳税人关切。二是完善公开办法。严格执行工作规程,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保障,形成工作自觉。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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