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7:3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人民中路56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2230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滨海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重点事项,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税费政策落实及税务部门服务“六稳”“六保”等重要事项内容,通过盐城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省市局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及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扎实推进办税服务、税收数据、机构职能、政府采购、行政执法行为等信息公开。

(二)规范办理流程,回应群众诉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20年,全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

(三)强化平台建设,丰富完善渠道。按照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定期检查信息维护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借助《滨海日报》、滨海融媒、滨海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涉税重要信息,信息公开途径不断丰富。

(四)健全工作制度,促进便民利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保障公众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成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奖励、责任追究机制,细化考核评估标准、程序和细则,明确奖励及责任追究内容,提高执行可行性。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制度办法,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1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7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281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收工作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重点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根据总局、省市局和县政府文件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公开,使公众及时了解滨海县税务局相关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最大限度方便公众。

(二)进一步做好及时进行公开。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提高公开效率,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务信息。

(三)更加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公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明确相关股室工作职责,从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更加严格审核内容。严格落实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加强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