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8:55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尤其是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救济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布救济渠道和途径。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主动公开我局纳税服务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积极推广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依托“12366+12345”两线联通、“税费网格员+税务联络员”两员联动等形式,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全年受理12366、12345信访案件321件,回复办结率100%。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与优化营商环境、税收协同共治、“七五”普法等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全面落实落细“三项制度”,全年对15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公示。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宣传,利用扬州税务公众号、智惠江都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解答纳税人、税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政策问题;推出“小蓝蓝”系列视频等作品,积极宣传解读税收政策,以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受到纳税人、缴费人好评。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手续,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

55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8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5

7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738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推广方式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业务专业性把握上需进一步提升。

对照上述问题,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保内部协调有力,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二是加强新媒体运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公众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增加图片、图表、视频等宣传种类,在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政务公开培训广覆盖、强实效的工作思路,配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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