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15 14:44 | 来源: 常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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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常熟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机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二是充实人才队伍。积极运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人员培训效果,不断将思想觉悟高、责任感强、能力全面的同志充实到政务公开队伍中来。
(二)建章立制,逐步规范公开流程。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始终坚守“从严考核”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和《常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的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三)畅通渠道,横向拓宽公开载体。一是以政务网站为基础。依托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纳税服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内容。二是以报纸期刊为抓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税务信息,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持续增强。三是以新闻媒体为拓展。利用常熟市《政风行风热线》《法治会客厅》等栏目,与常熟电视台开展联合宣传;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云”宣传,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组织3期政策解读直播活动,观看人次累计超过120万。通过深层次全方位延伸宣传平台,和听众、网友进行深入交流、互动,倾听群众百姓呼声,通过政策解答,解决了群众关切的涉税问题,拉近了税务局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四)透明高效,纵向延伸公开深度。一是强化公开内容的透明性。按照上级统一布置,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信息,以及对外联系电话、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积极开展财务公开,加强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力度,做到阳光、高效、透明。二是强化公开内容的便民性。以96888738和12366纳税特服号为平台,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进行一对一的政策解读;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触摸查询机,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三是强化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主动拥抱互联网新媒体,依托“常熟税务”微信公众号,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变更通知、各类即将到期的税务业务办理温馨提示等信息推送给纳税人,实现快捷、准确、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258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4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 | -4 | 1527 |
行政强制 | 5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453055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提高,在内容、形式、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意识,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范围,及时跟进、督促督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