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15 11:2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盐城市税务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健全由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平台维护。一是重点维护好本级网站主阵地,认真做好税务系统外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展示及推送相关涉税信息。二是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相关工作部署,编制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公开事项分类细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三是及时更新省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设立的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中,实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
(三)完善审核制度。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联网等工作。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发布平台安全监控,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四)积极回应热点。一是妥善处理线上线下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2020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听答复12877条,处理12345政府热线310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2020年,大丰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纸质申请2宗,网站申请0宗,已按时处理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三是多渠道提升宣传辅导质效,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横幅、印制宣传小册子等方式主动送税收政策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提供精准专业的政策宣传辅导,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辅导平台。2020年印制发放应对疫情优惠政策手册10000册;通过税企群、短信平台推送税费减免政策信息200000余条;开展座谈交流2次;线下线上纳税人学堂培训20余场,培训纳税人5000户次。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根据省局、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定期在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公开,确保全程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23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551973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专职人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应公开的涉税内容宽度不够。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处理复杂、疑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规范性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答复公文制作不熟练。三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政务公开与群众监督的关系等机制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方面,强化三个环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在信息收集环节,重点关注信息内容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进行信息收集和整理。在我局各个部门内设置信息员职位,负责信息的审核报送,提高信息收集效率。在信息发布环节,加强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税收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栏目的更新力度,挖掘多种形式,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在信息审核环节,明确审核标准,由办公室、法制股共同把关,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加大信息审核力度,避免造成负面舆论。
另一方面,统筹三个关系,合理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节奏。一是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政务信息公开要达到准确全面的要求,对于依法依规不允许对外公开的内容,坚决不能公开。在今后的公开过程中,保证既能够让公民及时准确获取信息,又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出现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二是把握好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的关系,税务部门作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前沿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不仅关系到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更关系着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和全区经济的发展。我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以政务公开为平台,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及时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强化税收政策解读,全力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更加便利的办税服务、更加全面的政策红利。三是把握好政务公开与群众监督的关系。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质量直接决定着监督的效果和作用。因此,我局将既重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重视政务公开的最终结果,创新多种公开形式,提高社会监督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