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15 09:43 | 来源: 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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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重要举措推进落实。
(一)主动公开
一是网络公开。通过镇江税务官网公布我局基本情况信息,如机构及领导基本信息、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等)、行政执法(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二是窗口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发放税收宣传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辅导,特别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制作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热点问题。三是媒体公开。积极通过新华日报、江苏经济网、江苏经济报、镇江日报、镇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提高税收“影响力”,传播税务“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
以保障权利为主旨,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来电和信件处置,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一是积极规范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章的组织学习,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二是强化信息审查。强化发布审核,确定审核内容和要求,明确审核层级和责任,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润州区税务局模块,有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及维护工作。除此以外,针对受众特点,我局通过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办税现场电子展板、税收公益视频、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并积极探索更多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清单,设置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积极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润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正常有序开展,但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个别干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等。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规范、调整;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维护好润州区税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分保障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教育培训。提升区局税务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责任落实,转变工作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