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0:29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省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丹徒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牵头部门,协作部门责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深入研究,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多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坚持常规固定工作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公示。其中A级纳税人名单公示1次,共837户;非正常户公告公示3次 ,共31条;委托代征公告1次,共11条;定额公示12次,共901条;欠税公告公示4次,共2332条。其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均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镇江市局频道“区县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9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8

 2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4

 1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2142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积极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可有可无。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序时仍需进一步加强,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仍需进一步优化,会商机制还不够完善。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干部尽责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分解。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有效分解,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强化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完善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规范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三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会商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推动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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