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3:47访问次数:来源: 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要求,立足新时代新税务新起点,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维护税法权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创新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体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使其成为区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

2.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与思维。区局党委班子按季开展学法,目前已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民法典》、2020年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等税收与社保费方面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6个专题;区局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税“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依规组织征缴各项税费收入,严禁征收“过头税费”。未违规向企业分解税费收入任务,未影响企业正常抵扣进项税额,未开展大面积、撒网式集中清理以前年度欠缴税费,未以清缴补缴税费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稳妥做好企业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不得集中清缴历史欠费的要求,不因划转而增加缴费人负担。坚持组织收入重大事项报告、收入质量监控分析、绩效考核与追责问责,认真落实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工作要求,对收入增长异常的,要及时研究应对处理,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

2.严格落实优惠政策。2020年1-11月份,全区已有28.14万户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累计减轻纳税人负担9.81亿元。税收减免4.15亿元,其中:在2020年新出台政策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29亿元,抗击疫情财产行为税地方性政策减免0.49亿元;社保费减免5.66亿元,其中免征各类社保4.81亿元,医保0.84亿元;非税收入减免0.39亿元。上述减免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力助推了企业复工复产。

3.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大幅度削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总局第46号和48号令,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有效便利了纳税人;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出台系列工作规范,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大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疫情期间,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事项,90%的涉税事项通过线上办理,极大方便纳税人、缴费人。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精准辅导,强化税法宣传。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创建工作。今年疫情发生以来,通过采取网络直播、工作群、集中培训、个别辅导、送政策上门、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宣讲税收法律法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等新出台税收政策、税收热点焦点问题,实现税法宣传全覆盖,取得明显成效,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积极支持交通运输业、餐饮住宿业、生活服务业、旅游业等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渡过难关;主动减免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核定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辟绿色专窗,主动对接区内防疫物资生产、经销企业,及时将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了七轮税费优惠专题宣传辅导,其中:组织纳税人实体培训56场;开展网络直播培训9次;大厅面对面辅导700余次、上门一对一精准辅导65次。推送减税降费移动“燃信”15万余条,短信平台发送税费优惠政策7.4万条,QQ、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宣传政策5万余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折页6.42万份,培训纳税人达4.2万余人次。

2.试点引领,优化执法方式。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部署和要求,利用小海分局与市局法制科连心联建的契机,以点带面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局为每个分局配建了公示用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全过程记录用约谈室、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必备工具,将1名聘用律师、4名公职律师、6名税务师融入法制审核队伍,出台“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方案、任务分解表、指导制度等,拍摄规范执法案例供执法人员学习参考。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在大丰成功召开,并先后接待150多人次参观学习交流。大丰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做法先后获得大丰区委书记与市局主要负责人的表扬性批示,其经验做法得到法制日报、盐阜大众报的多次报导宣传。

3.内培外引,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岗责体系赋予的岗位职责,结合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等专题税收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我局每年都在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大比武”中名列前茅。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兼职法制员制度,在每个分局配备了以副分局长和业务股长为主的兼职法制员,推行法治示范岗。

4.多措并举,妥善处置信访。充分发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争议,尽可能地将争议解决在税务机关内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的政府主导下协商解决机制政策,2020年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经过多轮协商,通过和解成功解决5户缴费人1200万的欠费问题,得到缴费人和地方政府的双重认可,有力维护了欠费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执法水平尚待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普遍不足,尤其是既精通税务又熟悉法律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仍然比较稀缺,与上级工作绩效考核越来越严的要求不相适应。税务干部队伍整体法治素质同依法治税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服务、牵头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三是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做得多,错得相对也多;错得多,追责也多的现象。因为当前的容错纠错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导致少数干部存在怕出错、怕出事、怕问责的心理。影响和打击了部分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税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重落实,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形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依法治税新格局。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部就班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上级部署依法治税各项目标任务,每年的重点工作都将依法治税放在重要板块加以落实,每年年度工作报告都将依法行政落实的情况作为必答项目进行报告。

(二)积极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主要负责人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坚决不搞“一言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要求,对事关全区税务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应当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局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负主体责任。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职责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通过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讲话精神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特别是第三次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税务总局出台的系列文件,主要负责人强调了认真落实“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税收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作用;同时强调要求发挥各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各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疫情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利用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对《民法典》与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内容进行学习,主要负责人尤其对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与工作密切取系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评,确保全体税务人员对新法及时学法、用法、守法。利用局务例会,主要责任人及时将总局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布置落实,强调非必要不出台规范性文件,要出台必须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且报送法制审核后再出台。

(四)认真履行组织收入原则

主要负责人逢会必谈组织收入的原则性,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国家税费政策红利及时落地生根。确保各项税费优惠直达基层、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

(五)深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制定印发《大丰区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大丰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分局对标对表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局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经费,为全区基层税务分局配足配齐约谈室、执法记录仪、保存音像资料专用电脑、公示用电子显示大屏、拍摄“三项制度”专题片与规范执法案例指导片、组织相关人员去南大法学院专题学习“三项制度”等。主要负责人主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通过2户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通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大丰税务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优化了全区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与纳税遵从度。

2.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情况。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专题会议,按上级部署,对涉及税务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等8大类131项内容进行审查,每项内容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认无误后依法在省局网站和纳税服务场所进行公示并做到及时更新。

3. 推行办税便利化措施的情况。亲自参与《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学习,研究出台我局十三项具体措施,突出了疫情期间“非接触”“不见面”办税的要求,配合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推行“全程通、零费用”企业开办新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办结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3-7小时,共同构筑企业开办的“高速公路”。

(六)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指导

尽管自机构改革合并以来,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情况,但主要负责人仍十分重视此事,多次强调要转变执法观念与方式,平时对行政争议要引起足够重视,要进行全过程记录争议事项,研究对策时要充分发挥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若有此类情况发生要推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理论,认真落实关于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围绕“依法行政、变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主线,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大丰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2.围绕“十四五”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2020-2025年)》和总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按照盐城市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大丰税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全系统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 

3.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探索人性化、说理式执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提升税务干部的履职能力,争创省级以上“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

4.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真落实《长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提升行政处罚质量。拓展案卷评审的成果应用,规范证据采集工作,规范违法事实认定。

5.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4.18”法制广场、“12.4”宪法宣传日和“税法六进”等宣传活动,把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把一般法律与税收法律宣传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营造“人人学税法、人人懂税法”的宣传氛围,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6.依法办理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稳妥处理各类复议、应诉案件,努力将各类涉税案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提升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研究和发挥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7.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同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院行政庭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对接活动,搞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