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4:08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权责清单、督察内审重点工作任务等税务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格局。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集体学法,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保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持续深入领会与学习,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热点法律文件,保持对税收执法相关重大立法动向的密切关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深度衰退,以及园区多年来形成的“高度集中、高度外向”税源结构影响,2020年度园区经济运行波折重重,组织收入工作困难多,压力大。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省局关于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工作要求,加强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坚决不收过头税。2020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680.4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税收入库665.6亿元、同比增长1.7%;累计贡献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47亿元、同比增长0.1%。

2.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做好税务总局、省局及苏州市政府、园区管委会一系列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措施落实。梳理支持企业享受税费优惠的24项明细操作指引,为纳税人享受政策提供具体实施路径。建立政策收集反馈机制,收集企业反馈意见88条,向省局反馈意见28条。强化宣传,先后在新华社主页、经济日报、每日经济新闻、中新网、光明网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刊发专题报道37篇次,在微信公众号、园区局网站等宣传媒介上及时公布政策措施,向纳税人点对点推送疫情防控政策和操作指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纳税服务,实现157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的方式全程实现“不见面”办税。落实疫情期间各项税收征管措施,及时处理延期缴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年共受理590户次纳税人提交的延期缴纳申请,合计税款22048万元;落实延期申报制度,累计审批延期申报886户次。

减税降费力度持续攀升。在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1-11月,全园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2.27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4.55亿元;去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17.72亿元。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省率先推出第三方支付缴税功能;发票增版增量线上办理率接近100%;上线新办企业套餐自动化审批系统;与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通力合作,推进园区交房即发证等工作;全力支持自贸区苏州片区“一区四高地”建设,围绕依申请办理的部分税务事项,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持续推动权籍交互系统功能升级和广泛应用,实现对5531.83万平方米应税土地、2712.9亿元应税房产原值的税源监控,详细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污项目、房屋承租信息等税源信息。已对片区内48.23%的工业企业实施分类调档,引导企业合理布局用地。加强风险管理,致力于打造具有园区本地特色的高质量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适应不断发展的税收征管形势变化,深入推进税收社会化管理,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草拟《关于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协作实施办法》,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破产涉税问题会议纪要》,对不动产拍卖和破产清算中涉税事项全面规范,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完善税收司法保障机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三项制度

根据税务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全力推行三项制度。2019年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规范、岗位设置、软硬件设施陆续到位。2020年重点组织行政执法公示(包括权责清单编制)推进,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音视频存档制度,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两项制度落实的扫尾工作。截至9月30日,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主体等近30项信息的公示已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税务总局、省局关于三项制度工作截至推进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均已完成,三项制度总体部署在我局基本落地。

2. 继续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任务。审结重大税务案件39件。为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法、合理、规范,并进而通过对内说理促进对外说理,参照税务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发文试行重大税务案件说明理由制度,对案件查处阶段行政相对人异议较大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在提请和审理环节施行说理式文书,释法说理。

3.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针对辖区虚开发票案件呈现集中多发的态势,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打虚打骗有成效有突破,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打击暴力虚开团伙;二是内查外调,认真开展税务总局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2020年1-12月,查实213户暴力虚开企业,并向下游895户企业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为规范税收执法,充分了解目前虚开骗税涉诉稽查案件的司法裁判情况,收集整理全国虚开骗税案件裁判文书939份,对其中109个败诉案件逐一剖析,归纳出败诉因素70余种,提出策略建议,防微杜渐,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制发《2020年园区局督察内审重点工作任务》,将内控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岗位、人员,努力推动各项内控制度落地生效。全面推动内控平台常态化运行,全面加强内控平台日常监控与整改。

2.组织督察督办、执法督察和专项审计

先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回头看督察督办,收入质量专项督审、园区局202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根据督察结果,建立了“收入退还书开具时间超5天”、“退库信息超20天未销号”等预警指标,进一步强化日常内控管理。

3.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针对收入质量管理、退税退库不及时等重点领域和风险事项,组织开展疑点专项核查,对存在的风险事项压实责任,提出拟追责建议。2020年度,共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1人次,其中批评教育9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

(五)加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落实争议发生到结果运用的闭环管理机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分别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一件。对一起行政复议案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并深入分析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以促进行政争议解决。一起诉我局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原告在接到我局答辩状后主动撤诉。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定位作用,及时更新网站各栏目内容,确保纳税人能够在首页获悉最新涉税资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税收支持疫情防控政策的重点解读,紧扣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实施节点,加强政策公开及解读,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探索园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实践,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水平,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从严治党队伍管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强化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局工作要求,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三)深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推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密切关注经济发展中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对接自贸片区建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深化税收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优惠政策便捷办理,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最大程度便利;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政策调研,精准把握企业需求,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