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笔新划转非税收入成功征收入库
| 发布时间:2021-01-22 15:4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1月6日下午,高邮市某企业持《江苏省高邮市人防办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到税务窗口申报缴费。窗口人员根据住建(人防)部门传递的核定信息,在认真核验缴费单位代码、项目名称、费款所属期和预算级次等关键信息后,及时为缴费人办理缴费申报,通过tips系统扣缴入库13.32万元费款,并将已征信息同步回传至住建(人防)部门。税务窗口当场向缴费人开具了我市第一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税收完税证明。
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三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本次划转工作2020年12月上旬启动,2021年1月6日成功落地,扬州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提升站位、强化担当、压实责任、防控风险,顺利“承接落地”征收职责。市局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与水利、住建、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非税、征管、收核、纳服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任务推进表,开展调研摸底,设计征收流程,完成系统多轮次测试验证,确认费款分配级次,增加大厅窗口业务功能,全面强化宣传辅导,确保实现无缝衔接、无感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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