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1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托江苏税务网站群的扬州税务子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建章立制、明确公开管理

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局领导专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市局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要求严格操作标准,严肃抓好落实。一般事项及时规范办理;复杂事项采取由承办部门审核研究出具具体办理建议、法制科法律法规确定性规范性审核、办公室保密审查、局领导讨论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办法,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局纳税服务中心作为扬州政务公开责任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均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落实主动公开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新手段,贯彻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依托江苏税务扬州市税务局网页和扬州寄语市长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两个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指定人员维护运作、更新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税手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发挥新媒体的传播效应,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纳税人推送各类热门税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四是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平台,通过电视直播、报纸刊登方式发布税收政策,走进政(行)风热线直播室,开展在线访谈现场回答纳税人咨询难题,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依托宣传,打造公开品牌

整合全市税务系统税收宣传资源,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线,全方位、多层次做实税收宣传,唱响税务好声音,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聚焦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展现税务部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工作成效。二是围绕减税降费、“银税互动”、国家脱贫攻坚重大战略等,持续发出税务好声音。三是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放管服改革成效宣传。四是打造“一号一馆三廊三十社区”,一号是开通以“微普法”为主要特征的税收普法教育线上平台,一馆是建设智慧税务体验馆纳税人学堂区,三廊是东关街盐税文化旅游长廊、宋夹城税收普法长廊和明月湖税收知识长廊,三十社区指各县(市、区)税务局结合各自实际,分别选择重点社区的公众宣传展示区。形成市区社区全覆盖的税收普法体系,打造“室内户外互补、线上线下交融、历史未来辉映”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强化监督,狠抓公开考核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指导。一是公开六类政务服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咨询、涉税举报、纪检监察等六大类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主动性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一事一审查”先审查后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四是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集中对公开内容、公开事项、公开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9

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28

行政强制

0 

+9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549.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00000

1 

0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还不够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落实行政管理职责清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各县(市、区)局、派出机构和相关科室开展政务公开督查,检查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应公开未公开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公开等情况;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新媒体对于信息公开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评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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