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3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严格按照兴化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以政务公开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全面公开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公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各项举措。如,今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第一年,在我国尚属首次,直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我局在6月份汇算期结束前集中分批对纳税人开展了提示提醒,精确分类、精细调度、精准施策,采取普遍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兴化日报》、《兴化电视台》、兴化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短信、APP或网页端站内信、电话、致扣缴单位信函等,渐近、稳妥、多轮次开展提示提醒服务,辅导纳税人办好、办快年度汇算申报。加大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网站访谈和政风热线上线活动,依托本地报纸、电视台和网站发布税收优惠信息,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和传播率,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快速恢复发展。

(二)围绕纳税服务进行公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为抓手,以送政策、减负担、渡难关、提质效为目的,推出26项58条便民办税举措。创新建立“税收营商专员”工作机制,各分局按行业、区域、网格或服务事项细化配置税收营商专员,“专员、专业、专属”服务我市重要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税收营商专员进企业、服务平台进协会、税收服务进云端”系列营商专员活动,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业务辅导及涉税诉求等涉税涉费事项。围绕纳税信用管理等事项,广泛宣传《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9年第37号公告)和《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20年15号公告),定期依法依规向政府信用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推送纳税信用和税收违法“红黑名单”,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和舆情风险。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打造线上公开平台,4月1日在泰州市范围内首家上线“泰税云”征纳互动平台,共发布线上直播4次、点播5次、政策解读7篇,收看达5602次,覆盖个税汇缴、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社保减免、电子税务局操作等多个主题,推送各类涉税通知201条。

(三)围绕纳税人关切事项进行公开。完善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对纳税人在新浪微博、西祠胡同兴化论坛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正面引导舆论,全年未发生舆情发酵扩散事件。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就其网络反映的问题进行正面解释沟通。多次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对现场能解答的进行当面答复,当场不能解答的事后给予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3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19

11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488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规范政府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公开目录,细化公开的标准、流程和方式,及时更新网站子栏目;二是拓宽政府公开渠道。加快税务系统网站的建设,拓宽移动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为纳税人全渠道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对应及时公开未公开的、公开有误的、引起群众质疑投诉的,予以追究考核责任,全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参加市政府网站访谈1次,12345政风行风热线1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条,办税服务厅、公共查阅点公开各类政策47条,中央、省、市、县级媒体发表各类报道74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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