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32 | 来源:丹阳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在镇江市局和丹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研深吃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各项法治建设要求,认真实施法治建设工作,围绕“建机制、拓路径、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营造了崇尚税收法治的良好氛围。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我局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重点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十一个坚持”。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今年疫情给企业正常经营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这特殊时刻,我们体现出负责任部门的形象,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急企业所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方位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1.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实。通过纳税人微信群共开展培训辅导,主要涉及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积极落实疫情期间优惠政策,惠及全市个体工商户减少疫情损失;全市57127户个体定额户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征收,月定额全部调整为10万以下,实行以实际开票数为批扣税款依据,确保疫情期间不营业不开票的个体定额户无需纳税,个体定额户享受政策面达99%以上。同时,自2020年3月1日至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按0.5%预征个人所得税,较以前降低了一个百分点。
2.以行业为依托建设“纳税人之家”。针对丹阳眼镜企业、旅游户外用品企业的经营特点,梳理出“普惠性+个性”的优惠政策清单,精准落实三项社保费的减费优惠政策,对处于复工复产关键时期的企业纾解了“燃眉之急”。
3.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执行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由市局党委成员及业务股室负责人轮流在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发现并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运用税收大数据助力湖北复工复产。全市各级税务干部共为41户丹阳企业推送了湖北供应商信息,为19户本地企业推送了湖北采购商信息,全力打通上下游供需产业链,顺利促成苏鄂合作项目29个,累计成交金额2575.77万元。
5.开辟“即时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响应各级助企复产的号召,为企业开辟“即时服务”绿色通道,通过网上办理、容缺办理、特事特办提升效率,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三)围绕制度建设,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注重对日常管理手段、行政思路的梳理、总结和完善,把单一化、常规化的事项进行制度化的规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把制度规范划分为行政管理类、税收业务类、社会保险费及非税业务类和其他类。对该年度的重点工作事项,如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社保费划转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等进行了明确,确保工作顺畅开展。同时 认真宣传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日常工作,提高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强化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登记、审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实现了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监督。根据丹政办发〔2017〕203号《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丹阳市成立至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同一份文件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的,由法制股统一协调汇总,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清理工作。
(四)强化民主集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打牢了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基础。由党委书记、市局局长田山鹏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红军担任法治分管领导并统管全局法治工作,法制股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做好法治工作,使各项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沟通协调,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仔细查找薄弱环节,积极研究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保证全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总局《依法行政考核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设置了绩效指标体系,对我局法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工作网络。全年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有力推动了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五)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税收执法规范
一是加强税务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020年我局对各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两次金三系统的抽查,明确了存在问题、应注意事项以及解决措施。要求各派出机构就存在问题做好整改,系统无法整改的,做好纸质资料的整改工作。从系统岗位设置、系统操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法,进一步指导基层分局从实体、程序上提高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降低和规避执法风险。
2.《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两份文件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组织各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指导基层分局“从旧兼从轻”适用新规定。
3.根据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规定,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制股以季度为单位进行了自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督促各派出机构与纳服大厅做好沟通协调,强化监控反馈,并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镇江市局法制科。
二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江苏省税务局苏税函〔2019〕214号的要求,我局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贯彻落实省局、镇江市局制定的执法公示管理办法、清单、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切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畅通公示渠道,通过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线下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按照部署推动与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查制度,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
三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务机关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各环节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首先,规范执法文书记录行为,根据总局统一制发的税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范本、税务执法规范用语等做好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推广省局制作的说理式文书模板;其次,优化执法行为记录流程,利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实行执法留痕管理;再次,统筹原国地税所持有的行政执法仪并分发至各基层分局,建设执法管理平台,对重点环节和事项进行实时音像记录;然后,推行电子影像记录归档,各派出机构及职能股室均设档案管理员,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定期采集,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最后加强内部督查记录规范,市局法制股同时承担了督察内审的职能,每月对执法流程的合法性、相关资料的完备性等进行核查,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税务稽查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属于法制审核,其审核范围、内容、程序等分别适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事项、落实审核责任、完善审核机制。贯彻落实省局、镇江市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清单、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税收工作质量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者坚强保障。全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执纪”核心业务、“问责”有效手段的内涵,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面推进丹阳税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按照全面从严的要求,加强对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监督。对照总局列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查找工作不实、作风不正、服务不优、形象不好,对纳税人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问题,深刻反思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方面的偏差,逐条落实改进措施。以管理促融合,以监督促发展,以整改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突出履责担当,加强对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监督。贯彻落实总局、省局修订出台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履责监督,围绕主责主业,通过调研、约谈、听取汇报、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责任、任务、举措”三位一体的履责格局,重点调研检查各单位在干部的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的集体审议、基金和规费征收、高风险行业税收管理方面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对廉政风险防控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七)完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救济效能
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等税收争议化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救济保障作用,维护税收公平、公正,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镇江市税务局和丹阳市司法局的要求,按季度及时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中进行报送。2020年度,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我局在诉讼开庭前与诉讼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以撤诉成功化解。同时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纳税服务热线等,实时接收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并热情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对于纳税人的投诉,我们第一时间与纳税人沟通,并认真落实,尽早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八)推行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公信透明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能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网站(丹阳市税务局版块)及时维护更新各项税务信息,于丹阳日报设“丹阳税务”专栏每周及时更新税务资讯,运用诚信丹阳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信息。运用丹阳税务96888781纳服热线、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行风热线”栏目、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平台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不断丰富公开渠道。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许可信息3543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2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173条、权力和责任清单1082项。
(九)注重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思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发挥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落实镇江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税收法治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全市税务干部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法治观念,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一是打造”纳税人之家“税法宣传平台。立足本地特色产业集群,以“行业+税收+减税降费”的思路,量身定制开展针对性服务。先后成立眼镜行业、温州商会、皮革鞋业商会、汽车零部件商会、超硬材料工具商会、旅游户外协会、餐饮协会“纳税人之家”,搭建税企无缝对接桥梁,根据企业规模、经营和财务特性,开展针对性税法宣传与政策辅导服务。
二是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工作机制。今年以来,依托“非接触式”办税路径,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12366和特服号,税企服务群等线上途径,广泛宣传解读疫情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及时掌握,优惠足额落袋。线下每月开展“新办纳税人学堂”开展专题培训辅导,召开“问需求、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给纳税人答疑解惑,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通过微信群、电话方式宣传辅导超万次,宣传辅导覆盖面超100%。
三是倡导“灵活普法”活跃税收优惠政策氛围。组织党员、团员干部开展“学雷锋主题活动”,深入纳税人,践行雷锋精神、宣传个税新政、解读减税降费新政策;今年4月12日,将第七个宪法宣传日活动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了“诚信纳税遵宪法,减税降费惠民生”主题宪法宣传活动、“青年党员团员共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税法宣传进校园”、“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一系列学习和宣传活动,营造了学习全会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勇担时代使命的良好氛围,为引导带领社会群众学法、守法、懂法,自觉诚信纳税发挥了积极作用;12月4日举行“诚信纳税遵宪法,减税降费惠民生”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四是实施税收帮扶与助力疫情防控“同频共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将最新出台的新冠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送上门,以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和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税务力量。疫情期间,我局开展的税法知识和优惠政策宣传、非接触式服务、等举措连续在2月4日的央视《新闻联播》、2月5日的《朝闻天下》和《晚间新闻》三次报道。
五是广泛开展税收宣传,营造税收普法新风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常规宣传媒体,开展税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在《丹阳日报》运用一个整版逢双周开设丹阳税务专栏,常态化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涉税政策解读等,积极利用税企微信群开展征纳互动;新上线了“苏税通”智能服务平台,目前已有1700余户企业和227名税务人员加入该平台,一个更加高效、灵活的纳税服务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今年以来累计通过《丹阳日报》开展税收政策解读、税法宣传40余次,在《中国税务报》、中国江苏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进行税收服务、税收政策落实类的宣传64件次。
(十)坚持锻炼队伍,丰富干部管理举措
一是常态化、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局党组成员坚持每年至少两次集中学法,每年一次述职述廉述法。加强了领导干部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税收法律知识的学习,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了领导干部述职内容。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记录3次,分别为学习《民法典》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每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每年集中学法不低于12次、40学时,并作好笔记、写出心得。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筹做好全员培训与专业培训的总体规划,分类分级开展领导干部、专业人才、专门业务和青年干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做好总局“学习兴税”平台推广运用工作。
二是全覆盖、广发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采取日常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全体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每月开展“比武大擂台”活动,考核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机考,参考率100%,合格率99%以上。针对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人员、12366热线及特服号人员,每周四定期组织“菁税夜校”,通过你教我,我教你,相互探讨税收难题,开展法律基础知识和减税降费政策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业务熟”的窗口主力军。
三是塑文化、强队伍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税理念。确立了“运势、崇法、重术、立德、尚聚、维新”的12字丹阳税务精神,提振干部精气神,凝聚发展正能量,引导全局上下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激励全局上下促和谐、促工作、促提升。全面整合了业务股室、基层分局、12366热线人员力量,成立“1+1+1”的三员服务模式,组建政策培训团队、小微联络团队、专家咨询团队,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是重视专业化人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税务法律顾问咨询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创新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根据丹办法〔2017〕99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实施意见》,我局自2012年起就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自国地税机构改革之后也已以新主体身份和相关律所重新签订了聘任合同。今年又加大了对法律人才的重视,目前我局共有9名干部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法制股配有2名,我们将根据镇江市局的部署安排积极进行公职律师申请。
(十一)健全机制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改为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1.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丹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2.研究审议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中长期规划和制度建设;3.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目标和任务,确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4.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5.对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6.全市税务系统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本地化纳税服务举措的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在落实上级税务部门“放管服”和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的基础上,如何针对本地产业特征创新工作举措,探索“线上+线下”的优质办税渠道,在更大限度上便利纳税人是我们一直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税收执法行政有待规范。部分税务干部执法不够严格,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对各税种的税收政策法规掌握熟练,但对《税收征管法》的运用却相对生疏。在推行三项制度的过程中,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与其他部门间普法宣传合作有待加强。我局虽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但是缺乏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深度合作。新时代新时期下,需要更多的跨部门合作,如与市管局对企业成立和注销时的法律风险、与房管部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买卖双方合同涉税法律风险等专项普法等。
三、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规划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必须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2021年,我们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主线,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用好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主动跟进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持续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环境。全力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法人和自然人并重的要求,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线上加强电子税务局的运行,用好江苏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办税缴费平台,丰富“非接触式”办税手段。线下重点加快推进办税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好总局征管和纳税服务规范,大力推进办税服务智能化、纳税服务标准化、遵从引导精准化、税收治理社会化、服务团队专业化。推行好税务证明告知承诺制度,推广好个人所得税线上汇算、车购税线上申报和退税退费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精简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推进纳税人和税务人“双减负”。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遵从。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辅导。健全主动问需响应机制,加快纳税人需求的响应落实。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并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丰富完善网络纳税人学堂功能,建设覆盖全部税费种的纳税人学堂课件体系,将网络纳税人学堂建设成纳税人、缴费人培训辅导的基础平台。在去年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或申请成立其他“纳税人之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沟通交流和监督促进。
五是增强法治队伍建设。采用业务培训、案例交流、旁听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领导干部和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税务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建立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将公职律师工作切实融入税收征管流程的重要事项和关键节点,执法风险防范的重点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移;加强法制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对系统有法律执业资格人员的管理,积极培养和推荐申领公职律师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