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7:37 | 来源: 沭阳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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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和沭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关注的涉税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路径,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一)有力有效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公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积极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欠税、非正常户、个体工商户定额等信息。全年通过宿迁税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条,在花乡沭阳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条,在局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35批次,在局局域网公开信息52条,通过“12366热线”“特服号”答复纳税人信息咨询20104人次。借助网络直播平台开办纳税人学堂5次,共对2816名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政策辅导。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税务窗口的10个落地式展架上放置减税降费资料31400份,宣传相关政策。制作6个门型展架,公开最新的税收政策。县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业务人员走进政行风热线暨“百姓问政”直播间,现场对13位热心观众、听众和网友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和网络提出的国家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解读解答。对政府“12345”热线转交的791件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问题,登记造册,及时进行回应。与县政府办、财政局、江苏银行沭阳支行联合举办“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并现场解答观众和媒体的提问。全面发挥税收主流舆论引导作用,在中央级媒体发稿28篇、省级媒体发稿88篇、市级媒体发稿27篇,其中《助农服务,为花木产业提供养分》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重点报道。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围绕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2020年度,共接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上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告知其理由。
(三)对标对表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两次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安排阶段性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分管局领导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会办、督办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倪东山、马大威、卜舒舒、卞成文、陈静等同志为政务公开兼职人员,充实力量,完善组织网络,加强信息管理。
(四)尽职尽责做好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按照要求做好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组织专人负责平台公开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审核,确保平台公开内容准确精细无遗漏。围绕绩效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管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将考核分值提高到120分,按季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结果,压实责任抓落实。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地公开办税事项、办税流程,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有依有据,最大程度的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信息获取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1 | 34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655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189 |
行政强制 | 2 | +3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344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创新的力度还不够,运用新媒体的理念有待深化。
2.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加强,大部分人员为兼职,投入政务公开工作的精力还不够多,潜心研究的还不够细。
(二)改进打算
1.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新途径,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量配备,加强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