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8:51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和贾汪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贾汪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立足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实现了明显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结合地区实际,以方便群众办税、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61条。二是重视12366咨询热线。2020年我局共接听12366咨询电话11427户(次),转办12345工单共16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纳税人满意度较高。三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业务的通知公告96条,每个申报期后及时在公告栏张贴公开信息。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公开了97条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信息。在《徐州日报》进行了宣传,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不定期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区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疑问。五是加强短信平台管理。2020年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共发送涉税公开短信72项共计148113条信息,使短信平台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落实依申请办理规范等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审核、保密工作,理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跟踪,优化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和工作团队,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与服务,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计划缜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网站发布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流程,按照上级局及贾汪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相关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与行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闭环长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0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27002.2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形式及时效性上还有提升空间;公开促进纳税服务、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