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9 11:07 |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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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区局党委、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聚力服务,聚焦风险,持续深化税收管理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推进相城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措施,深化法治建设
1.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
2.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并完善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建立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聘用法律顾问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工作事项、牵头、协办部门以及完成时限,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到人,确保任务落地、责任压实。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切实履行职责
1.依法组织收入。在疫情和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前,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守好税收本职本业。树立全局组织收入工作“一盘棋”思想,对照区委、区政府收入目标任务,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促进收入平稳增长。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下,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策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收集、解答基层税务机关政策落实问题,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落实“六稳”“六保”大局,2020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9.53亿元,兑现各类税费优惠77.8亿元。
三、促进税务管理转型,优化营商环境
1.提高办税便利化程度。合理布局办税服务点,完善办税服务体系,完成一分局全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阳澄湖分局整体搬迁等工作,积极打造20分钟办税服务圈,有利于纳税人就近办税。优化退税流程,提高办理速度,将区内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办理时长从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2.延展办税服务深度。落实“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疫情发生以来,网上办理共576229户次。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理渠道,有43户次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承诺在期限内补齐的纳税人,对其实行容缺办理。启动“不能办”事项快速响应机制,将窗口未能即时办理的事项上报处置,务必事事有回应且高效回应,杜绝轻言“不能办”。
四、强化税收政策管理,发挥综合税政职能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放管服”等工作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决贯彻执行总局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严格落实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内容,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等60项税务证明内容不再需要提供,降低了办税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
2.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税收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制度性缺陷和制度性侵权情况。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问题文件早发现、早纠正。
3.务实开展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收集及答复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费政策的统一性、确定性、可操作性。统筹协调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截至11月底共计追缴入库6915万元。
五、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办法(试行)》《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对区局采购合同、服务外包合同、以及竞争性谈判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发挥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目前相城区局共有公职律师5人。
3.组建税收法律工作团队。由全区税务系统取得公职律师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组成税收法律工作团队,目前共7人,由法制股牵头,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法律问题调研、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税收执法行为指导等法制工作,为区局涉税法律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
六、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税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及相应的工作指引,对照省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已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欠税信息等在内的19项内容,累计公开执法人员199人、行政处罚123件、行政许可7787件。
2.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打造“规范税务”。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对查封扣押执法现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以上)事前实地查验、纳入纳税评估的一般注销程序对疑点开展调查、文书送达留置送达及公告送达、实施听证过程等,必须进行录像或照相。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目前已配备执法记录设备21台(其中:记录仪9台,单兵系统12台),音像记录存储空间量30T,已建成约谈(询问室)6个,在建约谈(询问室)1个。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在日常征收管理中,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在实地调查巡查中做好图像信息的采集,持续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维护当事人和税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严格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造“法治税务”。一是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对以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名义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体审核。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确定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作为专职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目前我局共有法制审核人员11人,其中法律顾问2人、公职律师5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5%。三是明确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2020年以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案件总数为14 件,均为行政处罚案件。
七、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法监督
1.制定并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制定专项督察实施计划及方案,加大对区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个税改革”重点事项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及整改要求,通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情况,严密防范系统性、行业性税收管理风险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持续推动执法方式不断优化。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聚焦执法过程,严肃抓好责任追究。
2.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苏州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了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9份、行政许可案卷11份。对照案卷评查要求及评分标准,由评查人员集中交叉互查,从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行政处罚程序合法等8个方面,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与受理等7个方面对案卷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要求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3.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制定《相城区税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主动做好税务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解决纳税人诉求,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工作实际、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制定《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实施办法》,确保预防化解争议有章可循。
4.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件。
八、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优化纳税服务
1.加强税收宣传组织领导。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纳税服务股、办公室、法制股等部门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0“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税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积极参与区级普法活动。确定2020年普法责任制重点联动项目;组织开展全省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积极参与苏州市宪法法治主题书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并获得全市一等奖。积极参与普法责任制工作品牌成果展示活动, “以案释法”普法课件视频征集评比活动。收集整理“七五”普法资料,建立普法电子台账、建设法治宣传文化廊,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考评验收。积极参加相城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并入选优秀案例。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完成法治苏州建设工作监测工作;开展2020年“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及“悦法谈”主题演说视频征集活动,并获得一等奖及三等奖。
3.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税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和市民面对面交流,给市民讲解税收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涉税问题;推出自制栏目《小英说税》,该栏目通过热点关注、办税提醒、在线互动和小贴示四个子栏目为纳税人讲述身边发生的热点问题、税务机关的服务举措、国家税制改革的政策变化;拍摄法治微电影《红利》,宣传疫情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成立“减税降费”宣讲团、个税宣传小分队。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特殊需求,分批次走上讲台,通过集中辅导、上门服务、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了多轮培训,切实做到100%辅导全覆盖。
九、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法治意识
1.定期组织会前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法,2020年度先后开展了疫情防控政策学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民法典学习解读、我国宪法基本知识和解读等4次会前学法活动,营造了重视学法、崇尚学法、坚持学法的浓厚氛围。
2.加大法治培训宣传力度。根据总局部署,组织开展税务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参加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三项制度”师资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法律素养。建设法治宣传廊,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法制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也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情况。
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加强督察内审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和执法风险防范,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在税收现代化建设中支持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对照 “1+5”税收新征管体系,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通过对业务流程的优化和管控,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防线,力争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三项制度”工作清单,全面落实到位,督促干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提升营商环境。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关于减税降费工作安排,把握政策时点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目标,以“推进依法治税、增强规范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服务”为主题,全力以赴投入到依法行政工作当中,努力实现“十四五”相城税收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