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3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制作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行政许可142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0条,行政处罚367条,政府集中采购9项,合计421301元。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而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4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36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213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多样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增强各股室政务公开参与意识,提高干部尽责履职能力;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深化部门协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外部网站等征纳沟通平台,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推动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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