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10:57 访问次数: 来源:句容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着力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

一是以党建引领把好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组织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讲政治、顾大局、善管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本系统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坚持做依法治税的重要组织者、首要推动者和率先实践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时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法治税务建设领导机制。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绩效考评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领导小组,因税务系统部分主要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将重点工作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将责任分解到各股室、分局及事业单位,党委主要领导按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风向标和操作指南,及时消除制约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情况。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真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把对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二)明晰责任主体,着力厘清税务执法职责

一是推行税务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规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与省局税收征管职责清单相衔接,全面梳理权责事项,进一步明确市局和分局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责任主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落实机制,确保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法定、权责清晰、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明晰风险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与各税费管理、征管、大企业管理、稽查办案点等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以及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风险推送、监控、评价和考核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规范税务处罚、核查、征收类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开展执法岗位人员身份甄核,统一办税服务厅辅助岗位人管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格有效。建立执法信息记录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税务核查重点环节等重要执法活动的执法记录评查,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落实政策的确定性和透明性

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要求,根据省局不再授权市、县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禁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严禁以便函、通知等方式出台限制相对人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的要求或规定。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落实税务总局增强政策执行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局修订的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完善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优化政策适用问题的收集、研讨、论证和发布管理,实现同一政策全市税务系统执行口径的统一,强化政策性执行反馈,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及时有效解决税务争议。三是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及省局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核定征收范围,依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征收率等,保证核定标准统一规范。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宽严有据,罚当其责。对情节复杂、争议较大的税务案件,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完善税务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总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部署要求,规范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坚决防止信息发布失实、失密问题。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税务系统网站集群效应,规范管理、及时发布,严格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四)优化执法方式,着力完善规范执法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执法公示分级负责和事前审核,明确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示事项;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税务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文书,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办税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事后公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的工作原则,将重要执法活动执法信息记录情况纳入税务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了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涵盖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和行政其他等内容的网上办理全过程记录留痕管理为基础,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纳税人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全年建成高规格的税务约谈室两个。建立执法信息记录评查机制,明确评查标准,客观准确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发现税务执法薄弱环节,改进税务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加强对大额罚款、追缴大额税款或社保费、重大行政许可、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文书规范等方面重点审核把关,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落实国务院和税务总局要求,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局明确9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使得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全系统180名执法人员(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5%。四是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执法手段。继续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扩大第三方数据利用,提升风险应对质量。利用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推行税务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充分利用省局开发应用网上简易处罚功能,提供线上责令限改告知、简易处罚确认处理,罚金缴纳全流程线上办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将税务执法的任务发起规则、逻辑校验关系、到期逾期提示等内生于信息系统,加强过程监控和风险预警。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税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专题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开展“比武大擂台—2020春训行动”,开展全员基础知识、制度办法、系统操作等培训,促进干部业务融合、提高实战能力。建立比武练兵、职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奖励制度,鼓励干部自我学习提高。组建全系统人才库,建立各领域的人才库,实行竞争性选拔、系统性培训、实战性锻炼,着力培养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征善战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税务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我局新入职的9名税务人员顺利通过总局开展的执法资格考试。全体税务人员法制培训学习高达51280学时、人均168.13学时、折合21天/人。二是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保障,增加新进公务员法律人才招录比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加强专业执法人才培养。确定专业化人才库,加大税收法制、风险分析、大数据管理、自然人税收管理、国际反避税、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税务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加强直接面对纳税人的一线征管和服务人员力量,逐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占比。

(六)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推行服务性执法模式

一是转变税务执法理念。在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税务检查(含核查、调查)等工作中,凡是涉及纳税人事项的,能后台处理的全部后台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按照纳税人分类及信用动态积分,构建“信用+风险”的监管新方式,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不断提升普法质效。探索推进说理式执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纳税人的理解。二是探索税收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推行重大涉税事项辅导,运用税收预约裁定服务、双边预约定价谈签等,根据新产业、新模式特点优化税收风险监控方式和风险应对策略。三是规范纳税评估行为。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对象,规范纳税评估行为,完善相关程序和执法文书,推行纳税评估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补缴税款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实行法制审核。建立健全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应当由镇江市局稽查部门查处的案件能够及时移送,防止以纳税评估代替税务稽查。四是严格限定入户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对纳税人入户检查的数量比例,一年内对同一纳税人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统筹整合风险应对任务,通过多税种联动核实,区分对象和类型,因地制宜采取提示提醒、案头核实、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入户次数,不干扰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五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依法有序逐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开程度,为纳税信用为A、B级的纳税人提供“承诺制”办理,探索实行信用管理动态监控和积分评级,进一步健全跨部门涉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依法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对严重税收失信纳税人落实限制性措施,引导纳税人做好信用修复,主动改正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七)加强法治惠民建设,着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落实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要求,完善“最多跑一次”清单,加大税邮合作力度,拓展办税邮寄服务业务,进一步提升“不见面”办税比例和持续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推进发票领用、代开等线下高频事项同城通办。简化企业开办、迁移涉税程序和注销清税程序,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压缩办理时间。落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要求。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区域通办清单。二是简化办税资料。落实好简报表、简流程、简征期等改革措施,加强自助办税区建设和自助办税设备投放,积极推广移动办税缴费方式,推行退税(费)全程在线办理,构建多渠道、广覆盖、便捷化的办税服务网络。扩大免填单、留存备查业务范围,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办税需要填报的资料,提高办税效率。三是畅通纳税咨询辅导渠道。逐步推动“纳税人之家”提质增量,拓宽畅通税企对话,将纳税人之家打造成为听取意见的渠道、宣传辅导的阵地、协同共治的平台。加强热线咨询建设,强化前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大后台专业化团队支撑力量,提升咨询服务质量。四是精准把握纳税人需求。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受、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五是强化支持地区发展的服务力度。瞄准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和复工复产特定需求,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业务覆盖范围,增强特服号咨询服务保障,开展现场办税预约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关注复工复产跟进调查问需。将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融入全市政务服务大局中,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务共融,狠抓关键环节,确保3550指标达标升级。制作并发放实物宣传辅导产品(折页、汇编等)1.2万份,采用邮箱分享课件,微信群答疑方式开展新办纳税人培训近3000余户次,通过微信群推送个人所得税、疫情期间优惠政策1000余条次,通过媒体刊登各类宣传政策解读12期。通过苏税通智能服务平台、12366智能在线咨询、征纳互动平台、涉税咨询微信群、微信、会议等方式,实现“互联网+纳税咨询”,第一时间传递新政策、解答纳税人疑问。六是引导纳税人自愿遵从。以与纳税人共享风险信息为突破口,提高风险识别精准度,探索涉税提醒、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应对方式,着力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充分发挥纳税人自我遵从在税务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在此基础上,根据纳税人自我遵从情况,实施递进式、差异化的税务约谈、评估核查、税务检查等应对方式。七是落实减税降费抗疫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抗疫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减税降费抗疫工作统筹,明晰工作职责,优化政策宣传方式,畅通退税渠道,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对于政策适用模糊的,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从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予以政策适用。2020年1-12月涉及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4.1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2.47亿元、新冠疫情优惠减免0.91亿元、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18亿元、出口退税3.31亿元,让辖区企业和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八是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依法规范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八)依法组织收入,着力提升税费收入质量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注重统筹规划,加强分析测算,摸清税源状况,合理确定收入目标任务。严禁弄虚作假虚收空转,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不得在年度内随意变更征收方式等。2020年1-12月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81.96亿元、非税收入20.19亿元。二是准确把握税源动态。加强对全市大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掌握经营税收变动情况,稳定骨干企业的收入贡献。建立重大项目挂钩联系制度,对全市列明的重大产业项目,实现专人跟踪服务,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极。三是加强收入质量监测评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异常收入监控机制,加强对大额门临申报、政府平台企业申报缴税、委托代征税款等重点事项监控,强化对主体税种和地方税种、当期税款和历史存量数据的匹配控管。明确责任标准,加强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对严重违法违规组织收入行为严肃问责。四是做强做深税收分析。继续打造“句容税务”分析品牌,坚持高处站位,积极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亮点、微观经济的小点、重大政策的热点开展税收分析,为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坚持大处着眼,建立健全内外协作、上下联动、团队作战的联合分析机制,实行数据共享利用、资源聚合作用、人才团队共用,全面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坚持实处着力,聚焦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收入预测分析、相关政策效应分析,开展全市宏观税负变动率、亩均税收、人均税收、高新减免等核心指标的监测预警,服务地方综合评价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利用纳税人“三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异常信息库,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或扶持企业的潜在风险。

(九)强化监督考评,着力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强化内外监督力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健全税务执法风险监管体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执法风险日常监控和纪检、督审、督查并配合上级税务机关的巡察等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增强监督统筹,形成监督合力。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制度监督效能。2020年度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188起,处理反馈率和群众满意度均为100%。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完善税务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明晰税务执法权责基础,科学界定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增强纠错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监督机制、征管体系和信息技术的有效融合,加大对执法过错的事中纠错和事后考核追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肃惩处失职、渎职。2020年度已对执法责任过错4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三是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积极推动以地方规章等形式加强协税护税制度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务司法沟通协调,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加大对省局搭建的涉税行政司法沟通平台的利用力度。依法实施涉税中介监督管理,规范涉税中介服务。

(十)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着力提升普法质效

围绕疫情防控应对、助力复工复产、落实减税降费、新征管体系、个税汇算、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疫情防控期间,突出开展一线志愿服务和政策服务支持等宣传,展现好局党委及税务干部担先锋、顾大局、尽职守的良好风貌。重点做好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的宣传,提升税收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成社会宣传资源,创新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及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坚持送税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军营、进乡村等一系列活动,采取与学校共建“税法教育基地”、上门授课等形式,从而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推行以案释法,多形式提升税收法治宣传受众面和普及度。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举措

1.法治建设创新举措被作为经验推广。编写的《句容税务》四期期刊先后被句容市委书记潘群同志、句容市委副书记和市长周必松同志、句容市委常委和常务副市长宋飞雄同志作出肯定批示。

2.以案释法案例《服装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该如何处罚)》入选司法部以案释法案例库。

3.获得句容市“市级机关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4.《市税务局率先跑出服务产业强市“加速度”》和《市税务局以党建引领彰显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税务担当》被中共句容市委《信息选编》专刊登出。

5.取得句容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一等奖和市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中获得第一等次。

6.《党建统领聚合力 高效履职促发展 全面彰显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税务担当》和《从发票视角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2020年1-2月份句容市经济运行情况》被镇江市税务系统《镇江税务简报》专刊登出。

7.获得2020年度句容市学习型机关荣誉称号。

8.获得2019年度全镇江市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9.获得2018-2019年度句容市先进基层党委荣誉称号。

1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获得句容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肯定。

11.税收法治宣传多次被省级以上刊物刊登。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打算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领导。

2.制定出台全面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学法用法、执法督察等一系列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3.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省税务系统的统一要求配置配全执法记录设备、统一执法环节、统一拍摄要求、统一录入系统、统一运维、统一管理和调用等。

4.进一步梳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争取在上级税务系统出台相关制度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标准,努力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5.按照句容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开展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句容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及我局的相关规定开展各类普法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普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及法治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八五普法完美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6.积极组织新录用人员税务执法资格考前培训、封闭训练及参考工作,确保2021年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促进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考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的落实工作。

7.积极落实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与司法机关就资产拍卖涉税征管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质量。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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