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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见附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rar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