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1-10-13 16:5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东台普铭纺织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请本公告列明单位据本公告附件查阅相关税务文书,并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东路9号。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检查通知书文号

检查人员

联系电话

1

东台普铭纺织有限公司

盐税一稽检通【2021】6号

陆友勇、严德荣

0515-88355290

2

盐城木希语商贸有限公司

盐税一稽检通【2021】7号

陆友勇、严德荣

0515-88355290

3

盐城卡蒙鹰纺织有限公司

盐税一稽检通【2021】8号

陆友勇、严德荣

0515-883552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14号)相关附件.zip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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