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10 15:34 | 来源: 宜兴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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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和中央编办有关要求,无锡市宜兴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5474A)已予以撤销(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有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章予以公告作废,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研究,由其承接上述事业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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