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 09:5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淮安市金湖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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