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