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柴油采购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柴油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竞字第0069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柴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电力路办公楼冬季取暖锅炉使用0号柴油,需要采购0号柴油70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供完0号柴油70吨货。但具体分次送货时间不定时,根据采购单位的送货通知时间送货,要保证及时送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11号
联系方式:宋琳丹 0511-88983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方式:李谷蓉0511-85290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琳丹
电 话: 0511-8898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