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09 14:14 | 来源: 如皋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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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县级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苏税发﹝2018﹞60号),撤销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建制。原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所属人员编制、资产、债务、净资产、账务及其他未尽事宜已全部移交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于2021年11月12日向江苏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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