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税通送达公告〔2021〕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07:5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淮安市兴立乳业有限公司等209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淮安市兴立乳业有限公司等209户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01月0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33号) 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名单及相关限改详情见附件。

  附件:2021年11月29日责令限期改正明细信息.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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